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6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中,一批标示生产企业为珠海希恩化妆品有限公司的蕾特恩祛痘菁华霜抽检不合规。
为加强化妆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化妆品产品使用安全有效,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20年度全省化妆品工作方案,对全省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实施了监督抽样检验。抽检不合格化妆品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3
样品名称:蕾特恩祛痘菁华霜
标示生产企业:珠海希恩化妆品有限公司
被采样单位名称:濂溪区蕾特恩祛痘美肤中心
包装规格:20ge0.67FL.OZ
批号:2019/10/30/01
限定使用日期:2022/10/29
抽样单位:九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检验单位:九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符合规定项目:赛庚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