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环泊酚注射液
- 【规格】5ml:50mg
-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均匀乳状液体。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环泊酚注射液用于消化道内镜检查中的镇静。
- 【用法用量】应根据患者个体特征、内镜检查要求及合并用药等情况,实行个体化给药。本品应在设施齐备的诊室内由麻醉医师使用。给药过程中,应始终监测循环和呼吸功能,气道辅助措施、人工通气及其他复苏装置也需要随时可及。可根据临床需要使用镇痛药。剂量:成年人:按体重(kg)计算,推荐首次负荷剂量不超过0.4mg/kg,给药时间30秒。检查操作过程中根据患者的反应可以追加剂量,推荐每次追加剂量不超过0.2mg/kg,给药时间10秒,每次追加间隔≥2分钟,推荐每15分钟内追加次数不超过5次。儿童/青少年:尚无本品用于18岁以下患者的临床研究资料。老年人:本品在1项II期试验中纳入了接受结肠镜检查的65-70岁老年人,试验中老年人平均给药剂量是青年人的75%。试验结果显示,减低剂量后老年人与青年人可以达到相当的镇静效果,表现在结肠镜检查成功率、插镜时长、完全苏醒时长和追加次数结果接近,且安全性特征也未见明显差异。本品在老年人中的用药经验较少,建议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从较低剂量开始谨慎缓慢给药,根据老年人个体情况及时进行剂量调整,并在给药过程中密切监测生命体征。肝功能不全者:目前尚无本品用于肝功能不全患者的临床研究资料。不建议本品用于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和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前需经临床医生进行获益风险评估,获益大于风险时才可应用,应用时注意肝功能的变化,控制不良风险。肾功能不全者:目前尚无本品用于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临床研究资料。不建议本品用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和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前需经临床医生进行获益风险评估,获益大于风险时才可应用,应用时注意肾功能的变化,控制不良风险。用法:推荐在非稀释条件下静脉注射本品。使用前应摇动混匀。只能使用乳液均匀和容器未损坏的产品。使用前,应使用酒精喷洒或酒精棉签清洁安瓿颈部。本品是一种不含防腐剂的脂肪乳剂,利于微生物生长。打开安瓿后,应立即抽入无菌注射器或给药装置内,并迅速开始给药。打开使用后的安瓿必须废弃。本品不得通过微生物过滤器给药。注射本品的注射器不应连续使用超过12小时,注射完成后(最迟不超过12小时),应弃去剩余的药品和注射器。稀释剂相容性:本品分别与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乳酸钠林格注射液按体积比1:1混合后6小时内稳定。
- 【禁忌】已知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对大豆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本品应在设施齐备的诊室内由麻醉医师使用。给药过程中,应始终监测循环和呼吸功能,气道辅助措施、人工通气及其他复苏装置也需要随时可及。2.本品使用过程中,应确保对患者进行适当的连续监测,注意观察患者是否出现血压降低、心率下降、呼吸抑制或血氧饱和度下降的早期迹象。如果发生这些早期迹象需采取措施及时处理。3.衰弱及老年患者,心脏、肝脏或肾脏受损患者,有低血容量或癫痫病史的患者,以及ASAIII-IV级患者应谨慎给药,给药速度酌情减慢。晚期心力衰竭或其他重度心肌病患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极度谨慎并密切监测。4.癫痫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增加惊厥的风险。癫痫患者给药之前,应检查有无抗癫痫治疗。5.在离院之前需要保证充足的观察时间,以确认患者已经由镇静/麻醉状态中完全恢复,建议离开时有人陪伴。6.使用本品可能导致头晕,并可能因此引起反应能力的下降。因此,对驾驶或操作机械能力可能有一定影响,需要特别谨慎,并告诫患者。7.麻醉医师应根据本品的作用、消化道内镜检查情况、合并用药、患者的年龄和身体条件等,给予是否可以使用其他的镇静类药物(例如苯二氮䓬类药物、阿片类、酒精)的适当建议。8.环泊酚的清除率是肝脏血流量依赖性的,因此伴随使用减少心输出量的药物时,可导致肝脏血流量下降,可能会降低环泊酚的清除率。9.在给予本品前,应先对重要脏器功能不全和血容量不足进行纠正。10.由于重度肥胖患者的剂量较高,应考虑血流动力学效应对心血管系统造成的风险。11.长期酗酒及吸毒人群谨慎使用本品。
- 【药理毒理】环泊酚为GABAA受体激动剂,为麻醉镇静药。
- 【贮藏】不超过25℃密闭保存,不得冷冻。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0007
- 【生产地址】辽宁省兴城市曹庄工业园区
- 【药品本位码】869061550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