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咪康唑口腔贴片
- 【商品名/商标】
诺弥可
- 【规格】50mg*14片
- 【主要成份】本品为活性成份为咪康唑。
-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成人口咽念珠菌病的局部治疗。
- 【用法用量】请勿咬碎,嚼碎或吞服。用量:仅供成人使用。每日一次,一次一片。肾损伤患者的用量无需调整。疗程:14天。 正确使用说明:必须应用于上牙龈部位,位于切牙正上方,切牙是指临门牙齿,最好于早晨牙刷后用药;使用本品前,先定位用药区域。即上颌切牙上方牙眼。打开药瓶。取出一片药片。从药版中取出后立即使用。药片一面凸面,另一面刻有“L”标识。将凸面朝向牙齦方向置于上领切牙上方牙龈上,从上唇外用手指轻按药片30秒,使药片粘在您的牙限。此后几分钟避免用舌头接触药片。保持药片附着在牙龈上直至药片溶解,药片的形状会因为吸收唾液而变化,以便与牙龈的形态吻合。注意每次使用本品时请严格遵照您的医师或药剂师的医嘱。本品使用期间可正常饮食。如有疑问请向您的医师或药剂师咨询。
- 【不良反应】和所有药物一样,本品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但是不会发生在所有人身上。如果您出现了以下不良反应,请停止使用本品,并立即就医: 面部。舌头或咽喉肿胀;吞咽困难;荨麻疹和呼吸困难(血管性水肿、速发型过敏反应) (极罕见)。 伴有皮疹的极重度过敏反应。通常为发生于口腔和眼部、以及其他粘膜部位(例如生殖器,发生频率尚不明确)的水疱或溃疡。 全身大面积严重皮肤损伤* (史蒂文斯约翰进综合征)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发生频率尚不明确)。 对于与本品同类疗效的其它药物常现途径给药时,一些严重的皮肤反应也有所描述。本品局部给药时,虽然进入血液的药量极其有限,但也不能排除这些反应的发生。 如果您发现以下不良反应请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剂师: 常见的不良反应(每100名患者中发生率在1人以上,每10名患者中发生率不到1人)恶心顺泻、腹痛、呕吐、口于口腔不适、牙龈疼痛头痛、味觉改变(味觉障碍、味觉丧失)、瘙痒、皮疹。 不常见的不良反应(每1000名患者中发生率在1人以上,每100名患者中发生率不到1人):舌痛、牙龈瘙痒,口腔溃疡、用药部位刺激、疲劳、疼痛上呼吸道感染(鼻和咽喉部感染)、食欲缺乏(厌食)、潮热 发生率尚不明确的不良反应: 皮疹伴充满脓液的丘疹/疱疹(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 不良反应的报告 如果您发现任何不良反应,请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剂师。 任何不良反应也包括本说明书中未提及的其他不良反应。您也可以通过国家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来报告不良反应。
- 【禁忌】1.对活性成份(咪康唑)其他类似抗真菌成分或本品中所含的其它某种成分过敏者禁用。2.对牛奶及奶制品过敏的患者禁用。3.肝功能不全(肝功能障碍)者禁用。4.正在服用以下药物的患者禁用本晶:口服抗凝药(延缓血液凝固的药物),磺脲类降糖药(治疗糖尿病的药物),西沙必利(治疗胃食管返流病的药物),匹莫齐特(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以及麦角生物碱,麦角胺、双氢麦角胺(治疗偏头痛的药物)。5.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禁用本品。
- 【注意事项】使用咪康唑产品(包括本品)的患者曾报告过敏反应,包括速发过敏反应和超敏反应。一且出现超敏反应体征,应立即停用。 没有关于咪康唑与其他唑类抗真菌药交叉过敏的信息。应对有唑类药物过敏史的患者进行监测。 请勿吮吸、咀嚼或吞咽药片。 如果您意外吞咽下药片,请饮一杯水。如果是在用药后6小时内吞咽的,可重新放置一片新的药片到牙龈(只能换药一次)。在每次用药交替使用两侧的牙龈。 如果药片从牙龈处脱落,并且是在用药后6小时内的,可将药片重新放置。如果重新放置药片不能粘贴到牙龈上的,可重新放置一片新的药片到牙龈(只能换药一次)。 如果用药后6小时或以上发生药片脱落或被意外吞咽,需等待到次日才能重新用药。 放置药片后避免触摸或按压药片所在处。 放置药片后请避免咀嚼口香糖。 放置药片后刷牙时,请勿触碰药片。 放置药片后请小心漱口。 如果您感到口干,请在使用本品前湿润口腔。 在下次放置药片前,必须先清除之前本品药片的所有残余物。避免佩戴妨碍放置药片的上颌假牙。 交本品对于广 泛或融合性口咽念珠菌病惠者的临床治愈率较低。 本品含有乳糖。如果对某些糖类不耐受,在使用本品之前请向医生咨询。
- 【药物相互作用】尚未对本品的全身吸收进行充分评价,但仍禁止本品与窄治疗指数药物以及经CYP2C9和CYP3A4代谢的药物合用,因为会增加本品的暴露量。 不可以合用的药物: 口服抗凝药--不可预见的出血,可能为重度。 西沙必利--增加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风险。 匹莫齐特--增加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风险。 磺脲类降糖药--增加降血糖作用,可能出现低血糖症状,甚至昏迷。 麦角生物碱:麦角胺,双氢麦角胺-存在麦角中毒和四肢坏死风险。 不推荐合用的药物: 卤泛群(用于治疗疟疾的药物)--增加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风险。需要采取预防措施的合并治疗(建议进行密切的临床监测) 苯妥英(及外推至磷苯妥英) (用于治疗癫痫的药物)由于本品可抑制苯妥英的肝脏代谢,合用会导致苯妥英血浆浓度增加,可能达到毒性水平。 如果您正在服用、最近服用或将要服用任何其它药物,请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剂师。本品可以与食物和饮料同时使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妊娠期间慎用。本品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且有严格对照的临床试验。除非母亲的潜在获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否则不得在妊娠期使用。 如果在治疗期间发现怀孕,请立即就医,因为只有医师能判断继续治疗的必要性。服用任何其他药物之前请向您的医师或药剂师咨询。 哺乳期:尚不明确本品是否会进入母乳。使用本品之前请咨询医师。许多药物均可分泌至人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 如果您的子女接受了含西沙必利的药物治疗,则您在哺乳期间不应该使用本品。服用任何其他药物之前请向您的医师或药剂师咨询。
- 【老年患者用药】可用于老年人。临床研究中年龄≥65岁的受试者人数不足,无法确定老年人的应答是否与年轻受试者不同。
- 【儿童用药】尚未在18岁以下的儿童患者中确定本品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评价儿童患者遵循给药说明的能力。幼儿存在窒息风险,因此不建议使用本品。
- 【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病例报告。一且出现过量情况,请立即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剂师。 症状:发生意外用药过量时,可能出现呕吐和腹泻症状。 治疗:尚无已知针对咪康唑的解毒前:应对症治疗。如果意外摄入大量本品,若有必要,可采用洗胃的方法。
- 【贮藏】密封,不超过25℃保存。
- 【有效期】36个月。
- 【生产厂家】德国Catalent Germany Schorndorf GmbH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法国VECTANS PHARMA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200065
- 【生产地址】德国Steinbeisstrasse 1-2, 73614 Schorndorf,Postfach 1460 Allemagne
- 【药品本位码】8698333400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