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酒石酸溴莫尼定滴眼液
- 【商品名/商标】
可安明
- 【规格】不含防腐剂 0.15%(0.3ml:0.45mg)*10支
- 【主要成份】酒石酸溴莫尼定。
- 【性状】本品为淡黄绿色澄明液体。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内压,部分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其降低眼内压的作用逐渐减弱。作用减弱出现的时间因人而异,因此应予以密切监视。
- 【用法用量】滴入眼睑内:常规剂量滴患眼每日2次,每次1滴。眼内压在下午达高峰的患者或眼内压需额外控制的患者,下午可增加一滴。
- 【不良反应】约有10~30%的受试者曾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按降序排列,包括口干,眼部充血,烧灼感及刺痛感,头痛,视物模糊,异物感,疲劳/倦怠,结膜滤泡,眼部过敏反应以及眼部瘙痒。约有3~9%的受试者曾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按降序排列,包括角膜染色/糜烂,畏光,眼睑红斑,眼部酸痛/疼痛,眼部干燥,流泪,上呼吸道症状,眼睑水肿,结膜水肿,头晕,睑炎,眼部刺激,胃肠道症状,虚弱无力,结膜变白,视物异常以及肌肉痛。有不足3%的患者曾出现以下不良反应,包括眼睑痂,结膜出血,味觉异常,失眠,结膜分泌物增多,精神抑郁,高血压,焦虑,心悸,鼻干以及晕厥。
- 【禁忌】本品禁用于对酒石酸溴尼定或酒石酸溴莫尼定滴眼液中任何成份过敏者,亦禁用于使用单胺氯化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 【注意事项】一般注意事项:如果首次使用前瓶口的密封膜被破坏,不要使用该瓶药品。开瓶28天后的药品不可以再使用。尽管临床研究中酒石酸溴莫尼定滴眼液对患者的血压影响甚小,但有严重心血管疾患的患者使用时仍应谨慎。由于未进行肝或肾功能受损患者使用本品的研究,故在治疗此类患者时,应谨慎。精神抑郁,大脑或冠状动脉机能不全,雷诺氏现象,直立性低血压,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的患者,使用本品均应谨慎。研究期间某些患者使用本品的作用减弱。使用酒石酸溴莫尼定滴眼液治疗时,在第一个月观察到降眼压作用未必都能反映长期降眼压的水平,对美日2次用药尚不能很好控制眼内压的患者下午应再增加1滴。对使用降眼压药物的患者,应按常规定期检测眼内压。患者须知:本品中使用的保存剂为苯扎氯铵,而苯扎氯铵有可能被软性接触镜吸收。因此应向配戴软性接触镜的患者说明,在滴用本品后至少等待15分钟再配戴。与各种α-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一样,本品亦可使某些患者产生疲劳和/或倦怠,因此应提醒从事危险作业的患者使用酒石酸溴莫尼定滴眼液有出现经省集中下降的可能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用药:未进行孕妇使用本品的研究,但在动物研究中有极少量的溴莫尼定可通过胎盘,进入胎鼠的循环系统,因此只有判定本品可能给母亲带来的利益大于给胎儿带来的潜在危险时,方可使用。2.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动物试验中已发现酒酸溴尼定随乳汁排除,但本品是否亦随母乳排出,尚不明确。因此是否停止授乳或停止用药,应视本品对哺乳期妇女的重要性而定。
- 【老年患者用药】年龄较大患者(65岁以上患者)单剂量使用溴莫尼定后的Cmax、AUC以及半衰期与年轻人相同,表明溴莫尼定的全身吸收和消除不受年龄影响。包括年龄较大患者参加的为期3个月临床研究的数据显示,溴莫尼定对全身的影响非常小。
- 【贮藏】25°C以下贮存。
- 【生产厂家】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3279
- 【生产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317号
- 【条形码】6915798006391
- 【药品本位码】8690402100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