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冲网络销售假药被判11年

2009-10-10 15:32:44    来源:  作者:

  湖北省武汉市首起网上销售假药案近日宣判:被告人卢冲被当地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80万元。

  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审理查明,卢冲生于1982年3月,是湖北省天门市农民。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他以虚构的“首都协和医学研究院与北京股骨头坏死专研中心”“中国国际鱼鳞病康复研究所”等单位名义,在互联网上发布销售药品的广告和信息,并向多人出售假药,非法销售假药金额共计人民币142万多元。

  2009年1月,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卢冲销售假药的报案后,在一民房内当场查获“醒脑安神丸”“协和骨康胶囊”等9种半成药品5509瓶、各类药品销售标识多张及其私刻的“中国国际鱼鳞病康复研究所”等单位印章13枚。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认为,上述9种药品均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所标示批准文号均系伪造,应按假药论;药品的有效成分不明确,标示的功能主治和适应症均未获批准,可能贻误患者诊治,危害人体健康。

  法院审理认为,卢冲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应依照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链接: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行为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曝光了未经注册在互联网上借虚假机构违法宣传销售药品的行为,并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查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辖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发现上述药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具体的药品名称和网址情况如下:

    1、药品名称:“默雪·痫复胺”,标示企业名称:默克雪兰诺·中国分公司,网址:www.merckdx99.com

    2、药品名称:“默克·活胰降糖片”,标示企业名称:中国仁和糖尿病研究院,网址:www.bjtnbzl.com

    3、药品名称:“活胰生津片”,标示企业名称:中华临床医学会仁济糖尿病研究院,网址:www.jksohu.com

    4、药品名称:“默雪·美洛欣”,标示企业名称:北京默克雪兰诺公司,网址:www.mxmnw.com

    5、药品名称:“默雪·面复胺”,标示企业名称:中国面瘫康复网,网址:www.merckchina9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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