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Ⅰ)
- 【商品名/商标】
天蓝康
- 【规格】10粒*3板
- 【主要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格列本脲1.25mg,盐酸二甲双胍250mg。
- 【性状】天蓝康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Ⅰ)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可作为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2型糖尿病病人;可作为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
- 【用法用量】个性化给药。1、对于饮食与运动疗法已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1次,1次1粒(格列本脲/二甲双胍:1.25mg/250mg),与饭同服。2、对于基线HbA1c>9%或FPG>200mg/d1的初次治疗病人,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1粒(1.25mg/250mg),早晚饭时服用。每隔两周,可增加本品的每日剂量,以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3、用于以前已服用过其它降糖药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粒(2.5mg/500mg)或1日2次,1次4粒(5mg/1000mg),与饭同服,对于单用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已不能很好控制血糖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粒(2.5mg/500mg)或1日2次,1次4粒(5mg/1000mg),与早晚饭同服。为避免低血糖,开始剂量不应超过以前所服的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的日剂量。日剂量逐步调整,每次增加量不超过2粒(2.5mg/500mg),直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4、建议最大日剂量不超过8粒(10mg/2000mg)。
- 【不良反应】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皮疹。
- 【禁忌】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禁用天蓝康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Ⅰ)。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6.I型糖尿病患者。
- 【注意事项】1.低血糖:本品可能引起低血糖,当热量摄取不足、剧烈运动没有及时补充热量,同时使用其他降糖药或乙醇时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增加。肾或肝功能不全可升高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的血药浓度,而肝肾功能不全可能减弱糖异生作用。所有这些都增加低血糖的危险性。2.服用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Ⅰ)期间患者应经常检查肾功能、肝功能、血糖,并进行眼科检查等。盐酸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出,盐酸二甲双胍积聚和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加。3.慎用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消除的药物。4.避免过量饮酒。5.肝功能不全者不宜用。6.适量补充体内VitB12。7.II型糖尿病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发现一些临床疾病(特别是迷走神经疾病)应立即检查是否是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此时应评估血浆电解质、酮类、血糖水平是否正常,若出现血浆PH值下降或血中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升高,立即停止服用,并采用其它手段进行纠正。
- 【药物相互作用】噻嗪类和其他利尿药、皮质醇类、酚噻嗪类、甲状腺制剂、性激素类、口服避孕药、苯妥英钠、烟酸、拟交感神经药、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异烟肼可产生难以控制的高血糖,当病人同服天蓝康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Ⅰ)和上述药物时,应注意观察病人血糖水平的变化。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天蓝康二甲双胍格列本脲胶囊(Ⅰ)。
- 【老年患者用药】肾功能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减退,高龄病人使用本品时应随时对肾功能进行监视,一般地,高龄病人不可服用最高剂量的本品。
- 【儿童用药】儿童禁用本品。
- 【贮藏】密封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天津柏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603
- 【生产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创业经济园区
- 【条形码】6933847300252
- 【药品本位码】8690085100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