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将联手打击假药犯罪

2009-10-24 08:38:08    来源:  作者:

  “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假药包括:1.药品所含成分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4.变质不能药用的药品;5.被污染不能药用的药品。

  13部委联手打击利用互联网和邮寄渠道销售假药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三日电 (记者曾利明)目前中国内地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犯罪面临的形势严峻,尤其是利用互联网、邮政快递、物流运输等渠道销售假药问题日益突出,一些地方出现了假药致死多人的恶性案件。这是中国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闫正斌今天披露的信息。

  他在此间召开的“贯彻落实全国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电视电话会议”上称,销售假药犯罪主体呈现集团化趋势,带有明显的家族和地域特点,具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和分工,团伙成员之间大多单线联系,反侦查能力较强。

  他强调,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伪造的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委托邮局或者快递企业点对点送货上门,使用虚假身份或者隐匿真实身份办理药品销售电话、互联网注册邮箱和银行账号,增大了案件侦办的难度。

  最为突出的是,从原料购买、生产包装到广告发布、发货运送、赃款回收,涉及到药品管理、网上信息监控、寄递物品检查、银行帐户查询等多个领域,整个生产、销售假药过程环节众多,各环节相对独立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单纯依靠公安机关自身调查手段,往往很难真正触及犯罪团伙内部,很难实现对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活动及时有效的打击。

  闫正斌透露:该部今年七月以来挂牌督办的安徽省亳州市“七·一九”生产、销售假药案、江苏省睢宁县李明等销售假药案等九起大要案件目前均已告破,抓获犯罪分子六十余名。该部还将于年底前再次挂牌一批大要案件,保证办案力量和经费,力争再突破一批生产、销售假药的大案要案。

  国家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当前,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以及通过寄递渠道销售假药问题,给公众用药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已成为社会公众关注和投诉的焦点。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卫生部牵头,由工信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法制办、银监会、邮政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十三个部门组成的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五十多人出席了电视电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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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2572**发表于 2015-09-28 17:06:47
为什么现在这么多假药 又是315认证 ,又在电视上做广告,中国是不是没有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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