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不得超低报价“骗标”
遏止药价虚高的“杀手锏”——药品集中采购,正在我省悄然展开。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辽宁省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已正式下发。根据该方案规定,药企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报价而骗取中标。
据记者了解,药品集中采购分为限价竞价、议价和直接挂网自行采购。其中,直接挂网采购的为政府定价药品中的低价药品。根据规定,政府定价药品中最高零售价格注射剂每支低于3元,片剂、胶囊剂每粒低于0.3元,软膏、滴眼剂每支低于8元,蜜丸每丸低于1 元,水丸、浓缩丸、水蜜丸每袋低于1.2元的药品。而血液制品报价不得高于国家或辽宁省物价局最新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扣除医疗机构加价率后的价格。
该方案要求,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规避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同时,凡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医疗机构所用药品必须从公布的中标药品目录中选购,并优先采购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认真执行当地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备药率和使用率的有关规定,充分满足参保患者的用药需求。
有关专家认为,药品集中采购将引发一场行业大洗牌。据分析,大型药品生产企业能从中获益,“因为大型企业具备了生产规模大、成本相对低、对产品质量控制较好等竞争优势,实施新制度对企业在参与竞标过程中的人精力和费用投入都会大幅减少。”在这种情况下,个别中小药企很可能以牺牲成本的办法,来赢取一个“大单子”。针对这种情况下,该方案特别要求,药企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而“骗标”。
链接:医院工会主席揭黑幕:药品采购价高于中标价
核心提示:磁县医院工会主席李信在帮熟人退药的过程中,得知医院药品采购价高于中标价最高达到60%,而医院药品的价格是在采购价的基础上增加15%。这种现象在全国医院竟然成为一种常态,无力改变现状的他愤而辞职。
病人退药引出的“调查”
李信说,他确切地发现所在医院的药品采购价高于中标价,纯属偶然。在那之前,他只知道医院出售药品的价格比外面的药店高出很多,也就此进行过调查并向医院汇报过,只是没有任何结果。
今年5月,一个熟人找到在磁县医院当工会主席的李信,请他帮忙协调退掉在医院购买的一种药品,退药的理由很简单:比在邯郸购买的药价高出很多。那位病人在磁县医院以246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支叫“长春瑞滨”的药品,这是一种抗肿瘤的注射剂。
原来,该病人在邯郸某医院治疗出院时,带了两支“长春瑞滨”回磁县家里,当时的价格是180多元。不巧的是,其中一支被损坏,决定就近购买一支补充上来。于是,就在磁县医院花了246元购买了一支,然而,一支药剂就高出60多元钱,让病人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