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盐酸安罗替尼胶囊
- 【商品名/商标】
福可维
- 【规格】10mg*7粒*2板
- 【主要成份】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安罗替尼。
- 【性状】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功能主治/适应症】
1.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对于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或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接受相应的标准靶向药物治疗后进展、且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2.用于腺泡状软组织肉瘤、透明细胞肉瘤以及既往至少接受过含环类化疗方案治疗后进展或复发的其他晚期软组织肉瘤患者的治疗。3.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化疗方案治疗后进展或复发的小细胞肺患者的治疗。4.用于具有临床症状或明确疾病进展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甲状腺髓样癌患者的治疗。该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包括91例晚期甲状腺髓样癌的IB期临床试验的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该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进行的确证性试验证实本品在该人群的临床获益。(见【临床试验】)5.用于进展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癌患者。6.本品联合贝莫苏拜单抗注射液、卡铂和依托泊苷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 【用法用量】本品应在有抗肿瘤药物使用经验医生的指导下使用:(1)推荐剂量及服用方法:盐酸安罗替尼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2mg,每日1次,早餐前口服。连续服药2周,停药1周,即3周(21天)为一个疗程。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用药期间如出现漏服,确认距下次用药时间短于12小时,则不再补服。(2)剂量调整:本品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不良反应情况进行调整以使患者能够耐受治疗。本品所致的不良反应可通过对症治疗、暂停用药和/或调整剂量等方式处理。根据不良反应程度,建议在医师指导下调整剂量:①第一次调整剂量:10mg,每日一次,连服2周,停药1周;②第二次调整剂量:8mg,每日一次,连服2周,停药1周(关于剂量调整方法请参考表1~2及【注意事项】)。如8mg剂量仍无法耐受,则永久停药。发生非出血性不良反应时,首先应参照表1的总原则进行剂量调整。当发生出血的不良反应时则参照表2进行剂量调整。(表格详见纸质说明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目前尚无本品对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影响的相关数据。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须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重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CYP1A2和CYP3A4/5强抑制剂和诱导剂:CYP1A2和CYP3A4/5强抑制剂(如环丙沙星或酮康唑)可能增加本品的血浆浓度,CYP1A2和CYP3A4/5诱导剂(如奥美拉或利福平)可能降低本品的血浆浓度,建议避免与CYP1A2和CYP3A4的抑制剂及诱导剂合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 【不良反应】本说明书描述了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判断为可能由安罗替尼引起的不良反应及其发生率。不良反应包括由研究者判定为与安罗替尼肯定有关、很可能有关、可能有关、可能无关以及无法判定的不良事件。由于各临床试验不是在相同条件下开展,一个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其他临床试验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宜直接比较,也未必能准确预测临床实践中的真实发生率。安全性特征:总结了安罗替尼已开展的35项临床试验总计2551例晚期肿瘤患者的不良反应数据,覆盖了非小细胞肺癌、软组织肉瘤、小细胞肺癌、甲状腺髓样癌、胆管癌等实体瘤患者。这些患者起始口服安罗替尼的剂量为12mg,连服2周,停药1周。发生率>10%的不良反应有:高血压、疲乏、手足综合征、高甘油三酯血症、蛋白尿、腹泻、食欲下降、血促甲状腺激素升高、高胆固醇血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上述研究中,接受至少1次安罗替尼胶囊治疗的共有2551例患者,其中1888例接受安罗替尼单药治疗,663例患者接受安罗替尼联合PD-1/PD-L1抑制剂治疗。不良反应汇总表及其他内容详见纸质说明书。
- 【禁忌】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应禁用,中央型肺鳞癌或具有大咯血风险的患者禁用,重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本品必须在有抗肿瘤药物使用经验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出血:VEGFR抑制剂类药物有可能增加出血风险。接受安罗替尼治疗的患者有出血事件报告,包括严重出血和死亡事件(参见【不良反应】)。在治疗期间应对患者的出血相关体征和症状进行监测。具有出血风险、凝血功能异常的患者应慎用本品,服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血小板、凝血酶原时间。对于出现2级出血事件的患者应暂停安罗替尼治疗,如两周内恢复至<2级,则下调一个剂量继续用药。如再次出血,应永久停药。一旦出现3级或以上的出血事件,则永久停药(参见【用法用量】)。因临床试验排除了存在出血体质迹象或病史、用药前4周内出现≥CTCAE3级的任何出血事件、存在未愈合创口、溃疡或骨折、因此具有以上风险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高血压:接受安罗替尼治疗的患者有高血压报告(参见【不良反应】),多在服药后2周内出现,不随间断停药而波动。开始用药的前6周应每天监测血压。后续用药期间每周监测血压2~3次,发现高血压或头痛、头晕症状应积极与医生沟通并在医师指导下接受降压药物治疗、暂停盐酸安罗替尼治疗或剂量调整。当发生3/4级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应暂停用药;如恢复用药后再次出现3/4级高血压,应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表1)。如3/4级高血压持续,建议停药。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应立即停用本品并去心内科就诊。气胸:接受安罗替尼治疗的患者有气胸报告(参见【不良反应】)。肿瘤患者肺及胸膜下病灶退缩存在自发性气胸风险,接受安罗替尼治疗后出现突发胸痛或呼吸困难等症状,须立即就医。确认气胸的患者应于医院行闭式引流术或其它医学干预。腹泻:接受安罗替尼治疗的患者有腹泻报告(参见【不良反应】)。用药期间,注意评估是否有脱水或电解质失衡,必要时考虑静脉补液,使用洛哌丁胺、益生菌和思密达治疗。严重时也可考虑预防性抗生素治疗并加用生长抑素。对发生严重或持续性腹泻、甚至脱水的患者,如果可以排除或鉴别为其他原因(肠道菌群紊乱、免疫功能低下、类癌综合征等)导致的腹泻外,可采取包括暂停用药、下调一个剂量直至永久停药措施(参见【用法用量】表1)。牙龈口腔肿痛:接受安罗替尼治疗的患者有口腔疼痛、口腔黏膜炎和牙疼的报告(参见【不良反应】)。针对牙龈口腔肿痛,应保持口腔清洁、注意控制疼痛,减少多重感染,阻止口腔粘膜炎进一步加重。可推荐使用包括含利多卡因、碳酸氢钠或氯已定等含漱剂或相应的涂剂对症处理,促进愈合。注意均衡营养和水的摄取,个性化膳食,避免热、辛辣食物,禁烟酒,禁用含酒精的含剂。必要时可到口腔科就诊。发生牙龈口腔肿痛时,可采取包括暂停用药、下调一个剂量直至永久停药措施(参见【用法用量】表1)。手足综合征:接受安罗替尼治疗的患者有手足综合征报告(参见【不良反应】)。多在给药2周内出现,表现为手足掌底部位皮肤肿胀、剥落、水泡、皲裂、出血或红斑的复合表现,常伴有疼痛。2级手足综合征患者应采取对症治疗处理,包括加强皮肤护理,保持皮肤清洁,避免继发感染,避免压力和摩擦;局部使用含尿素和皮质类固醇成分的乳液或润滑剂;发生感染时局部使用抗真菌药或抗生素治疗,建议在皮肤专科医师指导下使用。如出现3级的手足综合征,应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表1)。如不良反应仍持续,应停药。QT间期延长:接受安罗替尼治疗的患者有QT间期延长报告(参见【不良反应】)。QTc间期延长可能导致室性快速性心律失常(如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或猝死风险增加,治疗期间应每6~8周常规监测心电图。患有先天性长QT间期综合征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电解质异常或使用已知能够延长QTc间期的药物的患者应定期(每3-6周)进行心电图和血电解质的监测。连续两次独立心电图检测QTC间期>500ms的患者应暂停用药,直至OTc间期≤480ms或降至基线水平(当基线QTc间期≥480ms),应下调一个剂量用药。对于出现任何级别的QTC间期延长(≥450ms)并伴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患者应永久停用本品: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严重心律失常的症状或体征,并及时去心内科就诊。蛋白尿:接受安罗替尼治疗的患者有蛋白尿报告(参见【不良反应】)。基础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慎用安罗替尼并密切监测。建议患者每6~8周检查尿常规,对连续2次尿蛋白≥++者,须进行24小时尿蛋白测定,根据不良反应级别采取包括暂停用药、剂量调整和永久停药等处理措施(参见【用法用量】表1)。高脂血症:接受安罗替尼治疗的患者有高脂血症报告(参见【不良反应】)高脂血症的患者建议调整为低脂饮食。2级或更高级别的高胆固醇血症≥7.75mmol/L),或2级或更高级别的高甘油三酯血症(≥2.5x正常值上限)应使用羟甲基戊二酰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等降血脂药物治疗。癫痫发作:接受安罗替尼治疗的患者有癫痫发作的报告(参见【不良反应】)。尚不确定本品是否可导致癫痫或增加癫痫风险,既往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应慎用。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在VEGFR抑制剂类药物治疗肿瘤中有报道,并且可能致命。RPLS是一种神经障碍,可能伴随着头痛、癫痫、嗜睡、意识模糊、失明和其他视觉和神经功能障碍。可能伴随轻度至重度高血压。已确认的RPLS最佳诊断方法为核磁共振。在安罗替尼研究中尚未报告此类事件发生,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相关的症状和体征,一旦发生RPLS的患者应永久停药。伤口愈合延缓:在VEGFR抑制剂类药物治疗肿瘤中有报道出现伤口愈合缓慢。临床研究中接受安罗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现过愈合不良的报告(参见【不良反应】)。建议正在进行重大外科手术的患者暂停给药以预防该现象发生。对于重大外科手术后何时开始治疗的临床经验有限。因此应根据接受重大外科手术后患者的康复程度,由临床医师判断是否重新开始给药。
-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目前尚未开展正式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CYP1A2和CYP3A4/5诱导剂及抑制剂对安罗替尼的影响:安罗替尼主要由CYP1A2和CYP3A4/5代谢。CYP3A4/5诱导剂(利福平、利福布丁、利福喷丁、地塞米松、苯妥英、卡马西平或苯巴比妥等),和CYP1A2诱导剂(孟鲁司特、奥美拉、莫雷西嗪等)可能加速安罗替尼的代谢,减低安罗替尼的血浆浓度。CYP3A4/5强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伏立康、泰利霉素、沙奎那韦、利托拉韦等),和CYP1A2强抑制剂(环丙沙星、依诺沙星和氟伏沙明),可能减慢安罗替尼代谢,增加安罗替尼的血浆浓度。建议避免与CYP1A2和CYP3A4的抑制剂及诱导剂合用。安罗替尼对其他药物的影响:安罗替尼对CYP3A4、CYP2B6、CYP2C8、CYP2C9和CYP2C19有中等强度的抑制作用(IC在1~10uM范围内),对CYP1A2、CYP2B6和CYP3A4无明显的诱导作用。应避免安罗替尼与经这些酶代谢的窄治疗范围的药物同时应用,如经CYP3A4代谢的阿芬太尼和麦角胺,经CYP2C9代谢的华法林等。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尚无妊娠期妇女服用安罗替尼的研究资料。动物实验表明药物存在生殖毒性包括致畸性,推测安罗替尼可抑制胎儿血管生成。育龄期女性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至少6个月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妊娠期妇女禁用,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妊娠,建议停用本品并于妇产科就诊。哺乳期妇女:尚无哺乳期妇女服用安罗替尼的资料。尚不清楚本品和/或其代谢产物可分泌到人乳汁中。由于许多药物都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并且药物对乳儿有潜在严重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盐酸安罗替尼。
- 【老年患者用药】ALTER0303研究中,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占19.2%(84/437),65岁以上和65岁及以下患者对比,接受安罗替尼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无明显差异。不需根据患者的年龄(65岁以上)调整剂量。
- 【儿童用药】尚无18岁以下患者应用安罗替尼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安罗替尼是一种多靶点的受体酪氨酸激酶(RTK)抑制剂。激酶抑制试验结果显示,安罗替尼可抑制VEGFR1(IC50为26.9nM)、VEGFR2(IC50为0.2nM)、VEGFR3(IC50为0.7nM)、c-Kit(IC50为14.8nM)、PDGFRB(IC50为115nM)的激酶活性。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安罗替尼可抑制多种肿瘤细胞株(786-O、A375、A549、Caki-1、U87MG、MDA-MB-231、HT-29、NCI-H526、HMC-1)的增殖,IC50在3.0~12.5μM之间;在HUVECs细胞中可显著抑制VEGFR2的磷酸化水平及下游相关蛋白的磷酸化,在Mo7e细胞中可显著抑制c-Kit的磷酸化水平及下游相关蛋白的磷酸化,在U87MG细胞中可显著抑制PDGFR的磷酸化水平及下游相关蛋白的磷酸化;可显著抑制VEGF-A刺激下的HUVECs的增殖、迁移、小管形成,可抑制大鼠动脉环微血管样结构的形成。
- 【药物过量】尚无针对安罗替尼的解毒药。如怀疑服用过量,则应立即停药并对患者进行相应的对症支持治疗。
- 【贮藏】遮光,密闭,在25℃以下保存。
- 【有效期】36个月。
- 【生产厂家】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80003
- 【生产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郁州南路369号
- 【条形码】6922096210740
- 【药品本位码】8690152300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