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硝苯地平缓释片(Ⅰ)
- 【商品名/商标】
普乐宁
- 【规格】10mg*48片
- 【主要成份】硝苯地平。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型心绞痛);血管痉挛型心绞痛(Prinzmetal's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原发性高血压。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20mg(1-2片),一日2次。极量,一次40mg(4片),一日120mg(12片)。
- 【不良反应】(1)肝脏:偶尔出现黄疸及谷氨酸草酰乙酸氨基转移酶、谷(氨酸)丙(酮酸)氨基转移酶升高。(2)循环系统:偶尔出现胸部疼痛、头痛、脸红、眼花、心悸、血压下降、下肢浮肿等。(3)过敏症:偶尔出现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4)消化系统:偶尔出现腹痛、恶心、食欲不振、便秘等症。(5)口腔:可能出现牙龈肥厚。(6)代谢异常:偶尔出现高血糖症状。
- 【禁忌】(1)严重低血压。(2)重度主动脉瓣狭窄。(3)对本品过敏者。
- 【注意事项】1.中止服用钙拮抗剂时应逐渐减量,没有医生指示,不要中止服药。2.低血压患者慎用普乐宁硝苯地平缓释片(Ⅰ)。3.啮齿类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胎作用,人体研究尚不充分,在孕妇应用必须权衡利弊。4.在母乳的临床研究尚不够充分,服用本品者最好不授乳。5.在老年人本品的半衰期可能延长,运用须加注意。6.主动脉瓣狭窄、肝或肾功能损害者慎用。7.服药期间必须监测血压和心电图,在开始用药而决定剂量的过程中以及从维持量加大用量时尤须注意。8.对诊断的干扰:应用硝苯地平缓释片(Ⅰ)时偶可有碱性磷酸酶、肌酸激酶、乳酸脱氢酶、ALT、AST升高,但无症状。血小板聚集率可降低,出血时间延长。9.逾量时可出现低血压,此时应停药观察,必要时用血管收缩药。10.美国FDA妊娠期药物安全性分级:口服给药C。
- 【药物相互作用】1.与其他降压药同用可致极度低血压。2.与阻滞剂同用可导致血压过低,心功能抑制,心力衰竭发生的机会增多。3.突然停用β阻滞剂治疗而启用本品。偶可发生心绞痛。须逐步递减前者用量。4.与蛋白结合率高的药物如双香豆素、洋地黄苷类、苯妥英钠、奎尼丁、奎宁、华法林等同用,这些药的游离浓度常发生改变。5.与硝酸酯类同用,治疗心绞痛作用增强。6.与西味替丁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峰值增高,须注意调节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 【老年患者用药】硝苯地平在老年人的半衰期延长,应用时注意调整剂量。
- 【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 【药物过量】尚无足够的研究资料。1.现有文献表明,增加剂量可使外周血管过度扩张,导致或加重低血压状态。2.药物过量导致低血压的患者,应及时给予心血管支持治疗,包括心肺监测、抬高下肢、注意循环血容量和尿量。若无禁忌症,可用血管收缩药(去甲肾上腺素)恢复血管张力和血压。3.肝功能损害的患者药物清除时间延长。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硝苯地平。4.β-受体阻滞剂“反跳"症状突然停用β-阻滞剂而启用硝苯地平,偶可加重心绞痛。须逐步递减前者用量。5.充血性心力衰竭少数接受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开始服用硝苯地平后可发生心力衰竭。严重主动脉狭窄患者危险更大。
-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23442
- 【生产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白石路102号
- 【条形码】6935244867130
- 【药品本位码】8690424000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