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安欣苏”是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不是产品的具体名称,建议消费者将“安欣苏”产品的包装盒照片发送到微信公众号:兔灵医药,以方便我们进一步查询该产品的真实性。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用于精神分裂症的药品有很多,其中销售较好的有:(为处方药,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利培酮片: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幻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成人:每日一次或每日二次。起始剂量1mg,在1周左右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每日2—4mg,第2周内可逐渐加量到每日4—6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一般情况下,最适剂量为每日2—6mg。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10mg。
氯氮平片:本品不仅对精神病阳性症状有效,对阴性症状也有一定效果。适用于急性与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各个亚型,对幻觉妄想型、青春型效果好。口服从小剂量开始,首次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3次,逐渐缓慢增加至常用治疗量一日200~400mg,高量可达一日600mg。维持量为一日100~200mg。
安欣苏的商标注册信息如下:
商品/服务:X光造影剂;人用药;片剂;中药成药;贴剂;中药材;医用糖果;医用营养品;医用敷料;消毒纸巾
申请/注册号:53680727
申请日期:2021年02月09日
国际分类:5
申请人名称(中文):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中文):江苏省泰州市扬子江南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