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
- 【商品名/商标】
泰吉立
- 【规格】40mg*50片
- 【主要成份】单硝酸异山梨酯。
- 【性状】本品类白色片。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包括心肌梗塞后)的长期治疗和预防。与洋地黄及/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用法用量】口服,剂量应个体化,并根据临床发育做相应调整,服药应在清晨。为了避免发生头痛,可以在最初2-4天起始使用30mg,一日1次。正常剂量为60mg,一日1次,必要时可增加至120mg,一日1次。药片可沿刻槽掰开,服用半片。整片或半片服用前应保持完整,用半杯水吞服,不可咀嚼或碾碎服用。
- 【不良反应】1.血压下降可导致反射性心动过速、头晕和晕厥。2.有使用有机硝酸盐出现严重低血压的报道,包括恶心、呕吐、坐立不安、苍白、多汗。3.罕见严重低血压导致心绞痛症状加重现象。4.有几例硝酸盐诱导的括约肌松弛引起的心口炽热的报道。
- 【禁忌】对泰吉立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任一成份过敏者;肥厚性阻塞性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限制型心肌病;心包填塞;急性循环衰竭(休克,血管性虚脱);心源性休克(除采用适当措施保证舒张末期压足够高外);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颅内压增高者;青光眼患者;硝酸盐治疗期间,伴随使用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如西地那非;急性性心肌梗塞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液动力学监护条件下的监护病室使用)。
- 【注意事项】1.下列患者的用药需医生特别监护:低充盈压,如急性心肌梗塞,左室功能损伤(左室衰竭);主动脉和/或二尖潜狭窄;伴有颅内压升高的疾病;体位性循环调节障碍。2.本品不适用急性心绞痛发作。3.硝酸酯类药物治疗会产生耐药的风险因此对于依姆多来说,采用一天一次给药以获得一个低血药浓度的给药间期从而减少耐药性发生的风险就显得很重要。4.对伴有严重的脑动脉硬化的患者,应谨慎观察。5.持续使用本品的患者应被告知不能使用含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如西地那非)的产品.使用本品进行治疗不应因使用含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如西地那非)的产品中断,因为那样容易增加心绞痛发作的危险。6.由于应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头晕,因此在需要集中注意力时,如驾驶和操作机械时应慎用。7.使用泰吉立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期间因可使换气不良肺泡的血供增加(形成肺。旁路“)而导致一过性低氧血症。特别是在冠心病患者可导致心肌缺氧。
- 【药物相互作用】1.同时服用具降压作用的药物,如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血管扩张药和/或酒精,精神安定剂,三环类抗抑郁药可增强本品的降血压作用。2.和治疗勃起功能障碍的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如西地那非)合用会增加本品的降压作用,可能引起致命的心血管并发症因此使用泰吉立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时不能使用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如西地那非)。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也不清楚ISMN是否经乳汁排泌,但由于缺少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经验,故需慎用。
- 【老年患者用药】没有证据显示老年患者在日常使用中必须调整剂量,但对那些低血压敏感性增加的患者,可能需要特别的关注。
- 【儿童用药】这类药物的研究均在成人中进行,无比较儿童与成人用药情况的资料,故不推荐用于儿童。
- 【药理毒理】单硝酸异山梨酯(ISMN)为二硝酸异山梨酯的主要生物活性代谢物,与其它有机硝酸酯一样,主要药理作用是松弛血管平滑肌。ISMN释放氧化氮(NO),NO与内皮舒张因子相同,激活鸟苷酸环化酶,使平滑肌细胞内的环鸟苷酸(cGMP)增多,从而松弛血管平滑肌,使外周动脉和静脉扩张,对静脉的扩张作用更强。静脉扩张使血液潴留在外周,回心血量减少,左室舒张末压和和肺毛细血管楔嵌压(前负荷)减低。动脉扩张使外周血管阻力、收缩期动脉压和平均动脉压(后负荷)减低。冠状动脉扩张,使冠脉灌注量增加。总的效应是使心肌耗氧量减少,供氧量增多,心绞痛得以缓解。致癌和致突变现象动物实验未观察到。
- 【药物过量】服药过量可能出现剧烈头痛、兴奋、心跳加速、冷汗、头晕、昏厥、血压下降等症状,请遵医嘱服药。服药过量治疗措施:1.诱导呕吐。2.服活性炭。3.血压下降者可抬高腿部,仰卧。
- 【药代动力学】单硝酸异山梨酯口服吸收迅速,无肝脏首过效应,有效血药浓度稳定,持续时间长,分布心脏、脑组织中含量较高,血浆蛋白结合率为13%,主要经尿中排泄(约为81%),胆汁中也有部分排泄(约为18%)。在尿中排泄的主要形式为异山梨酯,为48%;其次为5-单硝酸异山梨酯-葡萄糖醛酸结合物,占27%,以原形排泄仅占6%。胆汁排泄的主要形式也为单硝酸异山梨酯-葡萄糖醛酸结合物,它们随胆汁进入肠腔后被水解,释放出的5-单硝酸异山梨酯,绝大部分又重新吸收至血液。本品为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处方。有效成分释放与pH无关,释放时间长达10小时。缓释处方中吸收期、作用期比普通片延长。食物对吸收无影响。
-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838
- 【生产地址】山西襄汾医药工业园区云鹏大道19号
- 【条形码】6937951935614
- 【药品本位码】8690416600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