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贿赂门屡禁不止 我国商业贿赂一年8亿
我国医药商业贿赂一年近8亿
反观中国的新医改,正在摸索中前行,进入2010年,公立医院改革便成为继续前进的掣肘,医院、医生、药品……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利益的问题。一家正规的三甲医院,40%以上的收入来自药品的销售,医生的收入也与处方上所现的药物息息相关,如此之纠葛的关系,要理清,确实还被诸多“节骨眼”堵着。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刘仁斌教授向记者表示,药品是特殊商品,普通消费者很难有明确的自主判别能力,医生占有很强的主导权力,选哪些药、药效如何、有何副作用等等,都需要专业医生的指导。
某药企区域销售负责人方明表示,正因为这种单向的决定权,造成药品销售商业贿赂泛滥,特别是在大型医院。
值得一提的是,在国内,仿制药品过多,竞争以及同质竞争过于激烈。光国内药企就多达4000家,加上一些跨国企业加入其中,竞争激烈,有的就不得不用“灰色”手段刺激销售。“由于商业贿赂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这一官方调查数据不断被各界引用,在目前医疗体制下,药品使用话语权主要掌握在医生手中,这也导致药价居高不下等问题的发生。
在此前的广东药品阳光采购上,就有国内中小制药企业抱怨,参与的评判医院专家被那些有钱的外企或大企业“收买”了,导致其他企业的产品落选医院采购,也使得药企在定价时,会将医学会议、医生研究等花费转嫁到零售价,而最终还是由患者来买这部分利益的单。这也成了医药卫生领域的商业行贿为人诟病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中山大学公共传播研究所研究员林景新表示,中国市场的巨额商业利润诱惑是一些公司走上行贿之路的诱因。面对巨大的市场和利润空间,很多公司难以独善其身,因此,贿赂自然成为其打开商业大门的一把金钥匙,因而国内市场更有必要加强对商业贿赂的打击。
曾在跨国医药公司浸泡八年多的刘燕(化名)告诉记者,医药行业的贿赂确实比较普遍,作为制药企业,在确定药品价格时,除了把材料成本、人力成本考虑进去外,还要考虑代理商回扣、进医院后各种渠道费用,包括大型连锁药店的上架费等等。
刘燕告诉记者,生产企业与代理商之间的回扣已经是公开的,代理商通常可拿到药价10%-15%的回扣,其实这也是正常的利润空间;而药品进入医院以后的“公关”费用就不透明。
新闻链接:专家解析药价组成:医药贿赂所占近半
医生收受商业贿赂将被以受贿罪定罪。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一位医药经济领域专业人士表示:“两高的《意见》对医药领域的意义太重大了。对整个医药行业、特别是医生的不良行为将会有很大的抑制作用。”他告诉记者,《意见》如果得到有效执行,将能够抑制药价虚高。
价格组成剖析
药品价格虚高是新医改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卫生部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全国医院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4874.8元;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128.7元。尽管药费在其中的比例较之前有所下降,但住院病人总支出中,药费比例仍占42.3%,门诊病人药费比例则高达50.8%。
药价过高的原因众说纷纭:药品生产企业、医药流通企业、医疗机构三方彼此指责,均认为其它环节造成了高药价。国家主管部门则既试图控制药企生产成本,又想要压缩流通环节,另一方面又考虑取消医院的顺加作价。
详细分解药品零售价格的组成部分,或许可以从中找到药价虚高的端倪。
某知名药企负责湖南、湖北市场销售的小周(化名)告诉记者,其所销售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1g)出厂价为1.60元,但医院零售价为10元。小周说:“我们生了病到医院去打针,用自己企业的产品要花10元,自己都觉得哭笑不得。”
这并不是个案,以同规格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为例,各地的供应价格显示哈药集团、海南海灵、江西汇仁等制药企业提供的出厂价均为1.60元左右。但在各地的最高限价中,广东规定为8.8元、上海规定为8.4元左右。溢价均在4倍以上。
小周告诉记者,一般药品零售价高于出厂价200%是很正常的,高出5—10倍也不在少数。关于这其中的巨大价差,小周表示:“厂家只负责往外卖,流通企业利润率很有限。为什么到终端药价会提高这么多?几乎没人能说清楚。”
据了解,药品销售链条主要涉及四个环节,药品生产企业、药企的医药代表或其选择代理商(代理商可能分为多个层级)、医药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上述人士告诉记者:“2002年—2006年,全国医药流通企业的利润率均在0.7%左右,流通企业都不赚钱,流通环节造就高药价的说法显然不成立。而药品流通中,必要的储运成本给药价带来的加成一般在5%-10%左右也不至于使零售价翻倍上升。”
他举例说,北京的医院用药一般通过北京医药控股有限公司这一流通环节。出厂价1.60元的药到北京医药控股的手中,可能已经是10元。流通企业再附加5%左右的价值,到医院时价格可能已变成10.50元,但流通企业是无法跟踪到1.60元是怎么变成10元的。
代理商的层层加价是药价过高的原因之一。北京某医药销售公司销售经理告诉记者,1.60元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经过几层代理,或许有一定的加价,但不会到10元那么多。
而不正当的商业贿赂可能是高溢价的主要原因。据上述专业人士分析,药企的医药代表及代理商为使药品能够进入医院销售,都可能提供回扣。他一针见血地指出:“有些药品给医生的回扣达到40%-50%,这是药价虚高的主要环节。”
曾有媒体揭露,药品回扣还有“明扣”和“暗扣”之分,明扣指直接给医院的回扣,一般是购买价的5%-20%;暗扣指给医院有关人员回扣,一般是购买价的30%-40%。医院在购买价的基础上顺加价15%再卖给患者,药价自然已经上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