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卡托普利片
- 【商品名/商标】
特一
- 【规格】25mg*60片
-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功能主治/适应症】
1.高血压。2.心力衰竭。
- 【用法用量】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不良反应】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禁忌】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8.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9、本品可引起尿丙酮检查假阳性。
- 【生产厂家】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939
- 【生产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
- 【条形码】6921793021666
- 【药品本位码】86900341001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