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左氧氟沙星片
- 【商品名/商标】
莎普爱思
- 【规格】0.5g*6片
- 【主要成份】左氧氟沙星。
- 【性状】莎普爱思左氧氟沙星片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淡黄色。
- 【功能主治/适应症】
为减少耐药菌的产生,保证左氧氟沙星及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左氧氟沙星只用于治疗或预防已证明或高度怀疑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在选择或修改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考虑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的结果,如果没有这些试验的数据做参考,则应根据当地流行病学和病原菌敏感性进行经验性治疗。在治疗前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分离并鉴定感染病原菌,确定其对左氧氟沙星的敏感性,在获得以上检验结果之前可以先使用左氧氟沙星进行治疗,得到检验结果之后再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法。与此类中的其他药物相同,使用左氧氟沙星进行治疗时,铜绿假单胞菌的某些菌株可以很快产生耐药性。在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掌握病原菌是否对抗菌药物持续敏感,并在细菌出现耐药性后能够及时发现。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和注射剂可用于治疗成年人(≥18岁)由下列细菌的敏感菌株所引起的下列轻、中重度感染。如静脉滴注对患者更为有利时(如患者不能耐受口服给药等)可使用左氧氟沙星注射剂。1.医院获得性肺炎:治疗由对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粘质沙雷氏菌、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医院获得性肺炎。同时应根据临床需要采取其他辅助治疗措施。如果已证明或怀疑是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建议联合应用抗假单胞菌B-内酰胺类药物进行治疗。2.社区获得性肺炎:7~14天治疗方案:治疗由对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包括多重耐药性菌株(MDRSP*)门流感嘴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衣原体、肺炎军团菌或肺炎支原体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注:MDRSP(多重耐药性肺炎链球菌)指对下列两种或多种抗菌药物耐药的菌株:青霉素(MIC≥2μg/ml),二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呋辛)、大环内酯类、四环素及甲氧苄氨嘧啶/磺胺甲噁唑。5天治疗方案:治疗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3.急性细菌性鼻窦炎: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左氧氟沙星)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且对于一些患者,急性细菌性鼻窦炎有自限性,应在没有其他药物治疗时方可使用左氧氟沙星片。5天治疗方案:治疗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卡他莫拉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鼻窦炎。10~14天治疗方案:治疗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卡他莫拉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鼻窦炎。4.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发作:治疗由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或卡他莫拉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发作。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左氧氟沙星)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且对于一些患者,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有自限性,应在没有其他药物治疗时方可使用左氧氟沙星片。5.复杂性皮肤及皮肤结构感染:治疗由甲氧西林敬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粪肠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或奇异变形杆菌引起的复杂性皮肤及皮肤结构感染。详见说明书。
- 【用法用量】本品用于上述感染性疾病(详见适应症)的治疗,通用的用法用量如下所示,但必须结合疾病严重程度由临床医生最终确定。剂量和给药方法:1、肾功能正常患者中的剂量: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的常用剂量为250mg或500mg或750mg,每24小时口服次。根据感染情况按照下表(表1)所示服用。肌酐清除率≥50m/min时不需调整用量。肌酐清除率<50ml/min时,需调整用量。
- 【不良反应】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瘙痒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禁忌】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症状需停药。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7、偶有用莎普爱思左氧氟沙星片后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莎普爱思左氧氟沙星片时应暂停哺乳。
- 【儿童用药】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以免造成药物过量危害。
-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3540
- 【生产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
- 【药品本位码】8690469300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