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注射用奥马珠单抗α
- 【商品名/商标】
奥迈舒/Mabpharm
- 【规格】150mg
- 【主要成份】奥马珠单抗α。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仅适用于治疗确诊为IgE(免疫球蛋白E)介导的哮喘患者(见[用法用量])。本品适用于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患者,用于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和长效吸入型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治疗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症状的中至重度持续性过敏性哮喘。本品能降低这些患者的哮喘加重率。
- 【用法用量】本品应由具有诊断和治疗中至重度持续性哮喘经验的医生使用。用量:根据基线IgE(IU/mL,治疗开始前测定)和体重(kg),确定本品合适的给药剂量和给药频率。开始给药前,应采用市售血清总IgE测定产品检测患者IgE水平,以确定给药剂量。根据上述测定结果,每次给药剂量为75-600mg,按照需要分1-4次注射。IgE水平低于76IU/ml的患者获益不明显。对于IgE水平低于76IU/ml的成人和青少年以及IgE低于200IU/ml的儿童(6至<12岁),在开始治疗前,处方医生应确认体外测定(RAST)结果已明确其对常年性过敏原过敏。基线IgE水平或体重(kg)在给药剂量表范围外的患者,不应给予本品治疗。本品最大推荐给药剂量为600mg,每2周给药一次。治疗疗程、监测和剂量调整:本品用于长期治疗。临床试验证明,至少经过12-16周应用本品治疗后,才能显示出有效性。本品治疗16周时,应由患者的主治医师对患者的治疗有效性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继续给药。本品治疗16周后或后续治疗中,应根据总体哮喘控制效果是否出现显著改善,决定是否继续应用本品的治疗。中止本品治疗通常会导致游离IgE水平恢复至较高水平和相关症状的复发。治疗期间总IgE水平升高,且治疗中止一年内总IgE仍维持高水平。因此,不能根据本品治疗期间重新测得的IgE水平重新确定本品的给药剂量。治疗中断不足一年时,给药剂量的确定应以首次剂量确定时测得的血清IgE水平为依据。只有当本品治疗已经中断一年或以上时,才可以根据重新测得的总血清IgE水平确定给药剂量。用法:仅供皮下注射使用。不得采用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给药方法。在上臂的三角肌区进行皮下注射给药。如果因一些原因不能在三角肌区注射,也可在大腿部注射给药。患者自行注射本品的经验有限。所以,本品仅供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给药。使用和处理指导原则冻干产品需要15~20分钟方可溶解,有时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完全复溶的产品应澄清或略显不透明,可能在瓶的边缘有少量气泡或泡沫。因为复溶产品具有一定的粘度,所以在从注射器中排除空气或过量溶液前,必须从瓶中小心取出全部产品,以得到1.2mL注射液。
- 【不良反应】安全性特征的总结:12岁和12岁以上成人和青少年患者临床试验期间,最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和注射部位不良反应,包括注射部位疼痛、肿胀、红斑和瘙痒。6至<12岁儿童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发热和上腹痛。这些反应多为轻度或中度。不良反应列表:表4按照MedDRA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频率列出了本品治疗过敏性哮喘的安全性总人群在临床研究中的不良反应。各发生率类型中不良反应按严重性递减顺序列出。发生频率分类定义: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偶见(≥1/l,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十分罕见(<1/10,000)。上市后报告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类型列为未知(不能根据已有数据预估)。特别关注的安全性特征介绍:免疫系统疾病:详细信息参见[注意事项]。动脉血栓栓塞事件(ATE):在对照临床试验和观察性研究的中期分析中,发现ATE的数目存在不均衡性。复合终点ATE的定义包括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和心血管病因死亡(包括原因不明的死亡)。观察性研究的终期分析显示,在本品治疗患者中,每1000患者年的ATE发生率为7.52(115/15,286患者年),对照组患者为5.12(51/9,963患者年)。在基线心血管风险因素多变量分析中,风险比为1.32(95%置信区间为0.91-1.91)。在另一项汇总的临床试验分析中,包括所有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为期8周或以上的临床试验,在应用本品治疗患者中,每1000患者年的ATE发生率是2.69(5/1,856患者年),对照组为2.38(比率比1.13,95%置信区间为0.24-5.71)。血小板:临床试验中,少数患者的血小板计数低于正常实验室范围下限。这些变化均与出血发作或血红蛋白减少无关。同非人类灵长类动物中(参见[药理毒理])结果相似,即使上市后报告了零散的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病例包括重度病例,在人类(6岁以上患者)中也未报告血小板计数持续性下降。寄生虫感染:高风险慢性蠕虫感染的过敏患者中,安慰剂对照试验结果表明,本品治疗时感染发生率略有增加,但无统计学显著变化。感染病程、严重程度和治疗应答均不变(参见[注意事项])。系统性红斑狼疮:在中至重度哮喘患者和CSU患者的临床试验和上市后报告中有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病例的报道。但SLE的发病机理尚不明确。严重过敏反应:在上市后报告中,基于约超过500,000患者年的暴露量中观察到的严重过敏性反应总数,暴露于本品的患者严重过敏反应的发生频率约为0.2%。与本品无关的严重过敏反应病史可能是使用本品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的一个风险因素。恶性肿瘤:12岁和12岁以上成人和青少年的初始临床试验中,活性药物治疗组和对照组在肿瘤发病方面存在一些不均衡。活性药物和对照组中发现的病例数为偶见(<1/100)。后续一项观察性研究比较了5年内5,007名奥马珠单抗治疗患者和2,829名非奥马珠单抗治疗患者,原发性恶性肿瘤的发生率分别为16.01/1,000患者年(295/18,426患者年)和19.07/1,000患者年(190/9,963患者年),该结果并不能说明恶性肿瘤风险増加(比率比为0.84,95%置信区间,0.62-1.13)。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研究了4,254名奥马珠单抗治疗患者和3,178名安慰剂治疗患者,进一步分析发现,治疗患者的恶性肿瘤发生率为4,14/1,000息者年(14/3,382患者年),安慰剂治疗患者为4.45/1,000患者年(112.474患者年)(比率比为0.93,95%置信区间0.39-2.27),说明奥马珠单抗治疗与恶性肿瘤风险升高无关。奧马珠单抗临床试验项目中恶性肿瘤的实测总发生率与一般人群报告的一致。
- 【禁忌】对本品活性成份或者其他任何辅料有过敏反应者禁用奥迈舒注射用奥马珠单抗α。
- 【注意事项】一般说明:本品不适用于急性哮喘加重、急性支气管痉挛或哮喘持续状态的治疗。尚未在高免疫球蛋白E综合征、过敏性支气管肺曲霉菌病及预防过敏反应(包括由食物过敏、特异性皮炎或过敏性鼻炎引起的过敏反应)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研究。因此注射用奥马珠单抗不适用于治疗上述疾病。本品尚未对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复合物介导疾病及已有肾损害或肝损害患者中进行治疗的研究(参见[用法用量])。该患者人群应慎用本品。建议不要在开始本品治疗后突然中断全身或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应在医师的直接监督下减少糖皮质激素的用量,可逐渐降低剂量。对操作人员的建议。仅可以采用皮下注射给药方法,不得采用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给药方法。免疫系统疾病: I型变态反应:本品治疗时可能出现I型局部或全身变态反应(包括过敏性反应和过敏性休克),长期治疗后也可能发生上述反应。大部分反应在第一次和后续注射本品的2小时内出现,但有一些反应发生在2小时以后,甚至发生在注射24小时后。因此,使用本品治疗后,患者应始终有急救用治疗过敏反应的药品。应告知患者可能出现此类反应,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寻求医疗救助。临床试验中极少出现过敏反应(参见[不良反应])。在少量临床试验患者中检出了抗奥马珠单抗的抗体(参见[不良反应])。尚未完全了解抗奥马珠单抗抗体的临床相关性。 血清病:在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包括奥马珠单抗)治疗患者中,出现血清病和血清病样反应(迟发的III型变态反应)。可能的病理生理学机制包括因出现抗奥马珠单抗的抗体而导致免疫复合物的形成和沉积。典型发作时间为第一次,或后续注射给药后,或在长期治疗后1-5天。血清病症状包括关节炎/关节痛、皮疹(荨麻疹或其它类型皮疹)、发热和淋巴结病。抗组胺药和糖皮质激素可用于预防和治疗该疾病,应建议患者报告任何可疑症状。Churg-Strauss综合征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综合征:重度哮喘患者很少出现全身性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综合征或过敏性嗜酸性肉芽肿性血管炎(Churg-Strauss综合征),常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上述症状。在罕见情况下,抗哮喘药物(包括奥马珠单抗)治疗患者存在或出现全身性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管炎。这些事件通常与口服糖皮质激素剂量下降有关。在这些患者中,医生应警惕患者出现显著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管炎性皮疹、肺部症状加重、鼻旁窦异常、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重度病例中出现上述免疫系统疾病时,应停止本品治疗。寄生虫(蠕虫)感染:IgE可能参与一些蠕虫感染的免疫应答。在慢性高风险蠕虫感染患者中,其过敏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结果表明,本品治疗时感染治疗的疗程、严重程度和治疗应答均无变化,但感染率略有增加。在全部临床项目中没有设计检测该项疾病,且蠕虫病的发生率低于1/1000。但是,蠕虫感染高风险患者应谨慎用药,特别是到蠕虫感染盛行的地区旅行时。如果患者对推荐的抗蠕虫治疗没有应答,应考虑停用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械的能力没有影响或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 【药物相互作用】由于一些蠕虫感染的免疫应答可能涉及IgE,本品可能间接降低治疗蠕虫或其他寄生虫感染药物的疗效(参见[注意事项])。本品的清除不涉及细胞色素P450酶、外排转运体和蛋白结合机制,因此药物之间相互作用可能性很小。尚未进行本品与其他药品或疫苗相互作用的研究。没有药理学数据推测哮喘常用治疗药物与本品有相互作用。临床研究中,本品常与吸入型或口服糖皮质激素、吸入型短效和长效β激动剂、白三烯受体拮抗剂、茶碱和口服抗组胺药联合治疗。现有数据未显示本品与其它常用哮喘治疗药物合用时安全性发生改变。注射用奥马珠单抗与特异性免疫疗法(低敏疗法)联用的数据有限。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生育能力妇女:对于有生育能力妇女没有特殊建议。妊娠:关于孕妇应用本品的数据有限。动物研究表明,本品对生殖系统毒性均未产生直接或间接的有害作用(参见[药理毒理])。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尚不确定对胎儿是否有潜在伤害。非人类灵长类动物中,本品治疗与年龄依赖的血小板计数下降有关,在幼年动物中对本品治疗更为敏感(参见[药理毒理])。除非确实必须,否则妊娠期间不应使用本品。哺乳:尚不明确本品是否分泌至人乳汁中。非人类灵长类动物的资料显示本品可分泌至乳汁中(参见[药理毒理]),不能排除对新生儿/婴儿的风险。因此,在哺乳期间不应给予本品治疗。生育力:未获得本品相关的人类生育力数据。在专门设计的非人类灵长类动物的非临床生育力研究(包括交配研究)中,重复给予多达75mg/kg的本品后,雄性和雌性动物的生育力均未发现损害。此外,在各项非临床遗传毒性研究中未发现遗传毒性作用(参见[药理毒理])。
-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使用本品的数据有限,但无证据表明老年患者需要的剂量不同于65岁以下成人患者。
- 【儿童用药】尚未明确本品在儿童人群(6岁以下)中应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在6岁以下儿童患者中进行本品的临床试验。本品在6-11岁的儿童患者的临床试验主要在高加索人群中进行。
-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奥马珠单抗可抑制IgE与肥大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表面高亲和力的IgE受体(FCeRI)的结合。与表达FCeRI的细胞表面结合的IgE减少,可限制过敏反应介质的释放。使用奥马珠单抗治疗可降低过敏患者体内嗜碱性粒细胞表面FCeRI受体的数量。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成年及幼龄食蟹猴重复给予奥马珠单抗250mg/kg(至少为临床推荐剂量的14倍)时,可引起剂量相关和年龄相关的血小板降低,幼龄动物更为敏感。导致成年食蟹猴血小板从基线降低50%的血清药物浓度约为预期最大临床血清药物浓度的4~20倍。食蟹猴注射部位可见急性出血和炎症反应。生殖毒性:食蟹猴皮下注射奥马珠单抗75mg/kg/周(以mg/kg计相当于人体最大推荐剂量的10倍)时,未见对雄性和雌性食蟹猴生育力和生殖能力的明显影响。在食蟹猴胚胎器官形成期,母体皮下注射奥马珠单抗75mg/kg/周(以mg/kg计相当于人体最大推荐剂量的10倍)时,未见明显母体毒性、胚胎毒性或致畸性。食蟹猴妊娠晚期、分娩及哺乳期间给予奥马珠单抗,未引起对胚胎和新生幼仔生长的不良反应。哺乳期28天食蟹猴新生幼仔的血清奥马珠单抗水平为母体血清水平的11-94%,乳汁中奥马珠单抗水平为母体血清浓度的0.15%。致癌性:尚未在动物中开展奥马珠单抗的致癌性试验。
- 【药物过量】尚未确定本品的最大耐受剂量。对患者单次静脉注射4,000 mg药物,无剂量限制性毒性反应。20周内患者的最高累积剂量为44,000 mg,该剂量未导致任何急性不良反应。如果怀疑药物过量,应监测患者的异常体征或症状。应立即进行适当的治疗。
- 【贮藏】在2-8℃条件下冷藏。不得冷冻。本品必须存放在儿童不可触及的地方。
- 【有效期】48个月。从微生物角度来说,本品复溶后应立即使用。如果复溶后不能立即使用,复溶溶液在2-8°C不可超过8小时。
- 【生产厂家】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230031
- 【生产地址】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G79幢
- 【药品本位码】86981463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