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噻肟钠他唑巴坦钠
- 【规格】1.75g
- 【主要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含头孢噻肟钠(以头孢噻肟计)和他唑巴坦钠(以他唑巴坦计)的比例为6:1,不含辅料。1.75g(C₁₆H₁₇N₅O₇S₂:1.5g与C₁₀H₁₂N₄O₅S:0.25g)。
-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结晶或粉末。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仅用于对头孢噻肟耐药而对本品复方敏感的中重度感染患者。为了减少耐药细菌的产生和保持本品及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本品应只用于治疗或预防经证实或有确凿证据怀疑是由细菌所引发的感染。在选择或修改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考虑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如果没有这些试验的数据做参考,则应当根据当地流行病学和病原菌敏感性进行经验性治疗。在治疗前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分离并鉴定感染病原菌,确定其对该抗菌药物的敏感性,在获得以上药敏结果之前可以先使用该抗菌药物进行治疗,得到药敏结果后再选择进行针对病原菌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掌握病原菌是否对抗菌药物持续敏感,并在细菌出现耐药性后能够及时发现。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原肺炎双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除了肠球菌,如粪肠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包括氨苄西林耐药菌株)、副流感嗜血杆菌、奇异变形杆菌、黏质沙雷氏菌*、肠杆菌、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属和假单胞菌属(包括铜绿假单胞菌)引起的包括肺炎在内的下呼吸道感染。(2)泌尿生殖道感染:由肠球菌、表皮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枸橼酸杆菌属、肠杆菌属、埃希氏杆菌属、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斯氏普罗威登菌、摩根氏菌*、雷氏普罗威登斯菌*、黏质沙雷氏菌和假单胞菌属(包括铜绿假单胞菌)引起的尿路感染。本品可用于治疗由淋病奈瑟氏菌(包括产生青霉素酶菌株)引起的单纯性尿道炎、子宫颈和直肠感染。(3)妇科感染:由表皮葡萄球菌、链球菌属、肠球菌、肠杆菌属*、克雷伯氏菌属*、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拟杆菌属(包括脆弱拟杆菌*)、梭菌属、厌氧球菌属(包括消化链球菌属和消化球菌属)和梭杆菌属(包括核梭杆菌*)引起的包括盆腔炎、子宫内膜炎和盆腔蜂窝织炎在内的妇科感染。(4)菌血症/败血症:由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粘质沙雷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链球菌(包括肺炎链球菌)引起的菌血症/败血症。(5)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表皮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肠球菌属、不动杆菌属*、大肠埃希菌、枸橼酸杆菌属(包括弗劳德枸橼酸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摩根氏菌、雷氏普罗威登斯菌*、假单胞菌属、粘质沙雷氏菌、拟杆菌属和厌氧球菌属(包括消化链球菌属和消化球菌属)引起的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6)腹腔感染:由链球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拟杆菌属、厌氧球菌属(包括消化链球菌属*和消化球菌属*)、奇异变形杆菌*和梭菌属*引起的包括腹膜炎在内的腹腔感染。(7)骨和关节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链球菌属(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假单胞菌属(包括铜绿假单胞菌*)和奇异变形杆菌*引起骨和关节感染。(8)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由脑膜炎奈瑟氏菌、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克雷伯菌属*和大肠埃希菌*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感染,例如脑膜炎和脑室炎。(*)在人体器官系统中,这种微生物的有效性研究少于10例感染。
-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给药,用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本品后,加入到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100ml中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1小时以上。建议本品在临床上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滴注时应在使用时现配,并最好在配伍后4小时内滴注完毕;或配伍后于冷处(2~8℃)保存,保存时间不超过2小时,并在4小时内滴注完毕。用于中重度感染,常用量为每次2.34g(其中头孢噻肟钠2g,他唑巴坦钠0.34g),每日三次,或每次3.51g(其中头孢噻肟钠3g,他唑巴坦钠0.51g),每日两次;特别严重的感染可酌情增加剂量,其中他唑巴坦最大推荐剂量为1.5g/日。严重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时须适当减量,血清肌酐超过424μmol/L(4.8mg)或肌酐清除率低于20mg/分时,本品的维持量应减半;血清肌酐超过751μmol/L(8.5mg)时,维持量正常量的1/4。需血液透析者一日0.585-2.34g。但在透析后应加用1次剂量。疗程:疗程取决于病程,通常疗程为4~14天,严重复杂感染可适当延长。
- 【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9%。不良反应多为轻度,停药后会消失。不良反应包括:1、各类检查值异常:白细胞计数降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尿中带血、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延长、尿蛋白检出、尿红细胞阳性、心电图T波异常、血肌酐降低、中性粒细胞百分比升高、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Y_谷氨酰转移酶升高。2、胃肠系统疾病:腹泻、上腹不适。3、免疫系统疾病:速发过敏反应。4、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皮疹。5、代谢及营养类疾病:低钾血症。6、各类神经系统疾病:头痛、头晕。7、全身性疾病:发热。根据注射用头孢噻肟钠使用说明书,使用本品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还包括:最常发生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为:局部反应(4.3%):静脉注射后注射部位炎症反应,肌内注射后的疼痛、硬化和压痛。过敏反应(2.4%):皮疹、瘙痒症、发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胃肠道反应(1.4%):结肠炎、腹泻、恶心和呕吐。不常发生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为:血液系统紊乱:粒细胞生成障碍、白细胞减少。泌尿生殖系统:念珠菌病、阴道炎。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实验室检查:AST、ALT、LDH、ALP和BUN的暂时性升高,有些患者会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上市后经验:在批准上市后使用头孢噻肟注射剂,已经报道了下列的不良反应。由于这些不良反应来自不确定人群量的自发性报道,因此不能可靠地估计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和/或确定其与药物暴露之间的因果关系。心血管系统:已有报道通过中心静脉导管进行快速(<60s)大剂量注射给药发生潜在威胁生命的心律失常。中枢神经系统:对特别是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进行包括头孢噻肟在内的β-内酰胺类抗生素高剂量给药,可能会导致脑病(如:意识障碍,动作异常和抽搐)。头晕也有报道。皮肤:同其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一样,有报道本品出现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多形性红斑的个案。也有报道使用头孢噻肟钠治疗引起急性全身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症(AGEP)的病例。注射部位状况:注射部位的炎症反应,包括静脉炎/血栓性静脉炎。血液系统:溶血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血细胞减少症、骨髓抑制。过敏反应:全身过敏性反应(如全身过敏反应、支气管痉挛、过敏性休克),荨麻疹。肾脏:间质性肾炎、血清肌酐值暂时升高、急性肾功能衰竭。肝脏:肝炎、黄疸、胆汁淤积、-GT和胆红素升高。头孢菌素类药物不良反应:除了上述不良反应外,头孢噻肟钠在使用过程中还有下列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不良反应的报道:过敏反应、肝功能受损(包括胆汁淤积)、再生障碍性贫血、出血。有些头孢菌素类药物与引发癫痫有关,特别是对于没有减少用药剂量的肾功能减退患者。当治疗期间发生癫痫,应停止用药,根据临床需要采取抗惊厥治疗。
- 【禁忌】对头孢菌素类或β-内酰胺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使用本品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有无头孢噻肟钠、头孢菌素、青霉素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对有青霉素1型过敏反应史的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用。严重过敏反应需给予肾上腺素或采取其他的紧急处理。2.头孢噻肟钠应慎用于有胃肠疾病史者,尤其是结肠炎的患者。应用头孢噻肟可能引起假膜性肠炎。在应用过程中如发生腹泻且怀疑为假膜性肠炎时,应立即停药并予以甲硝唑口服,无效时考虑口服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3.由肾功能不全引起的一过性或持久性少尿的患者使用头孢噻肟钠后可产生高而持久的血药浓度,因此对于这类患者,应减少每日的总药量。给药的持续时间应由肾功损害程度、感染的严重程度以及致病菌的敏感性决定。目前,还没有临床证据证明是否有必要调整严重肾功能衰竭患者的用药量,建议在得到进一步数据前,重度肾功能损害者应减量。4.头孢噻肟钠和其他的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可导致菌群失调。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发生了双重感染,应采取恰当的治疗措施。5.头孢噻肟钠同其他的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一样,过长时间的使用可能会导致粒细胞减少,甚至发生更为少见的粒细胞增多。因此连续用药10天以后,应对血细胞数进行监测。6.头孢噻肟钠和其他的胃肠外给药的抗感染药物相似,能刺激局部组织,多数患者会因头孢噻肟钠的血管外渗物反应而需更换输注部位;少数情况下可因广泛的头孢噻肟钠外渗物反应而致组织坏死,此时需要外科治疗。为了使潜在的组织炎症反应最小化,应常规的监测输注部位,必要时需更换输注部位。7.对诊断的干扰:应用头孢噻肟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反应;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由于应用头孢噻肟病人的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故使用本品时应监测上述各项临床值,并审慎判别其临床意义。8.当治疗盆腔炎患者,疑似病原体之一为沙眼衣原体时,需联合应用抗衣原体药物进行治疗。9.本品与氨基糖苷类不可同瓶滴注。
- 【药物相互作用】1.与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合用对铜绿假单胞菌均有协同作用;与阿米卡星合用对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和铜绿假单胞菌有协同作用,对金葡菌无此作用。2.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应分瓶给药,不能混在同一容器中,用药期间应随访肾功能。3.大剂量头孢噻肟与强利尿药联合应用时,应注意肾功能变化。4.头孢噻肟可用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稀释,但不能与碳酸氢钠液混合。5.与阿洛西林或美洛西林等合用,可使本品的总清除率降低,如两者合用需适当减低剂量。6.丙磺舒会干扰肾小管对头孢噻肟的转化,使头孢噻肟的清除率减少大约50%,头孢噻肟的血浓度升高。头孢噻肟给药超过6g/d的患者应避免使用丙磺舒。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头孢噻肟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时虽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妇女应用本品时宜暂停哺乳。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因此,孕妇应限用于有确切适应证的患者,权衡利弊后使用。
-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如有肾功能减退,则须相应调整剂量。头孢噻肟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对于肾功能受损的患者来说,使用本品出现毒性的风险更大。因为老年患者更容易发生肾功能减退,应谨慎选择给药剂量,同时密切监测肾功能(参见【注意事项】部分)。
- 【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注射用头孢噻肟钠他唑巴坦钠的研究资料。
- 【药理毒理】本品为头孢噻肟与他唑巴坦组成的复方制剂。头孢噻肟为第三代半合成头孢菌素,通过干扰细菌细胞壁合成而产生抗菌作用,对细菌所含的青霉素结合蛋白酶有溶解作用,结果使细菌迅速被破坏。对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伯菌属和沙门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菌有较强活性。对流感杆菌、淋病奈瑟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株)、脑膜炎奈瑟菌和卡他莫拉菌等均有较强作用。对普通变形杆菌和枸橼酸杆菌属亦有良好作用。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对头孢噻肟耐药。对铜绿假单胞菌和产碱杆菌无抗菌活性。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活性较差,对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的活性强,肠球菌属对头孢噻肟耐药。他唑巴坦为β-内酰胺酶抑制剂。除奈瑟菌科和不动杆菌外,他唑巴坦对其它细菌无抗菌活性,但是他唑巴坦对由β-内酰胺类抗生素耐药菌株产生的多数重要的β-内酰胺酶具有不可逆性的抑制作用,因而可保护β-内酰胺类抗生素免受耐药菌β-内酰胺酶的水解破坏。头孢噻肟和他唑巴坦合用时,因他唑巴坦有效抑制了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抑制了酶对头孢噻肟的降解,使因产酶而对头孢噻肟耐药的感染菌的MIC降到敏感范围之内。
- 【药物过量】β-内酰胺类过量可能会出现可逆的代谢性脑病(神经紊乱、异常动作、惊厥发作)。本品无特效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如大量饮水及补液等。注意本品对肝肾功能造成的影响。
- 【药代动力学】头孢噻肟钠药代动力学:静脉滴注本品2.34g(头孢噻肟钠2g和他唑巴坦钠0.34g)60分钟后,血药峰浓度分别为(108±9)μg·mL1和(15.4±1.4)μg·mL1。头孢噻肟的蛋白结合率为30-50%,他唑巴坦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为20-23%,消除半衰期(t12β)分别为(1.12+0.12)h和(1.06±0.10)h。头孢噻肟广泛分布于全身各种组织和体液中。正常脑脊液中的药物浓度很低;脑膜炎患者应用本品后,脑脊液中可达有效浓度。支气管分泌物、中耳溢液、胸腔积液、脓胸脓液、腹水、胆囊壁、胆汁、骨组织中亦均可达有效浓度。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少量亦可进入乳汁。1/3~1/2的药物在体内代谢成为去乙酰头孢噻肟(抗菌活性为头孢噻肟的1/10)和其他无活性的代谢物。约80%(74%~88%)的给药量经肾排泄,其中约50%~60%为原形药,10%~20%为去乙酰头孢噻肟。头孢噻肟经胆汁排泄的量甚少,约为给药量的0.01%~0.1%。丙磺舒可使头孢噻肟的肾清除减少5%,t1/2β延长45%。他唑巴坦在胃肠道、肺、胆囊、皮肤中具有高浓度,特别是胃肠道和皮肤中的浓度最高。他唑巴坦分布完全,大部分分布入间质,主要在肝细胞中代谢导致β-内酰胺环裂解形成无活性代谢物M1。他唑巴坦消除途径包括肾超滤清除和肾、肝、胃肠排泄,经肾小管分泌及肾小球滤过的清除率约占剂量的50~60%,胆排泄率为2%,经粪排泄率为0.64%。使用本品后头孢噻肟和他唑巴坦之间未见有任何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
- 【贮藏】遮光,不超过25℃密闭保存。
- 【生产厂家】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3264
- 【生产地址】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工业园
- 【药品本位码】8690502500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