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服务方案整体性。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能够整合上下游资源,并从技术层、业务层对供应链业务提供全面支持和整体化解决方案,满足服务的不同主体的个性化需求。
第六、协助政府监管。药品是特殊性商品,其质量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网为政府提供医药流通监管平台,协助政府针对网上药品交易过程实施全面地、实时地监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以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有序,切实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七、利于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对企业发布信息的监管和在线交易的履约情况等进行诚信企业评估服务,引导行业诚信经营,为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基本依据。第八、公用型平台,节约企业电子商务投入成本。
2006至今,我国仅有屈指可数的48家企业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牌照,究其原因有二,其一,对于医药企业来说硬件、技术和电子商务人才以及百万计的资金投入是实现自建B2B模式(企业间交易)或B2C模式(网上零售)电子商务平台的屏障;其二,医药产品的特殊性,国家的监管向来十分严格,对医药电子商务设置了高准入门槛;
即使企业拥有和合法的电子商务网站,这种各自为战平台,无法最有效的调配企业资源以应对市场信息变化,往往会形成相对封闭的“信息孤岛”,严重阻碍企业进一步发展。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是将上游生产企业,下游经营企业,直至终端医院和药店以及消费者这一完整医药产业供应链结合于同一系统平台之上,通过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电子商务、办公(业务管理)自动化等功能的全面集成,实现面向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院及药店以及消费者的实时信息共享与信息交互的系统功能,从而打破企业各自为战的“信息孤岛”困境。
企业可选择应用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既节约成本,又能无风险的地享用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大量信息资源和交易服务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凭借上述优势,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将对医药流通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第一、有助于引导医药行业向集中化、企业规模化、运营规范化、业务多元化、配送联盟化方向发展。
第二、整合基层市场资源,可探索新医改补充模式“县级政府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帮助基层政府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与配送工作、加强基层用药市场监管,有效降低药品流通管理成本。同时通过县级政府采购挖掘基层用药市场需求,搭建质优价廉品种购销平台,使更多的惠民低价优质药投放基层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