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利奈唑胺干混悬剂
- 【规格】5ml:100mg(规格待定)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治疗由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耐万古霉素的屎肠球菌引起的感染,包括并发的菌血症;2、院内获得性肺炎(hap),致病菌为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或耐甲氧西林的菌珠)或肺炎链球菌(包括多药耐药的菌株[mdrsp])。如果已证实或怀疑存在革兰氏阴性致病菌感染,临床上需要联合应用抗革兰氏阴性菌的药物;3、复杂性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ssti),包括未并发骨髓炎的糖尿病足部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或耐甲氧西林的菌珠)、化脓链球菌或无孔链球菌引起。尚无利奈唑胺用于治疗褥疮的研究。只有当微生物实验检查显示敏感性革兰氏阳性菌感染时才应该使用利奈唑胺治疗复杂性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如果已证实或怀疑同时存在革兰氏阴性致病菌感染,在没有其他有效治疗措施时才使用利奈唑胺,还必须联合应用抗革兰氏阴性菌的药物;4、非复杂性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仅为甲氧西林敏感的菌珠)所致;5、社区获得性肺炎(cap)及伴发的菌血症,由肺炎链球菌(包括对多药耐药的菌株[mdrsp]),或由金黄色葡萄球菌(仅为甲氧西林敏感的菌珠)所致。
- 【用法用量】治疗由革兰氏阳性致病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时的推荐剂量:治疗复杂性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社区获得性肺炎及伴发的菌血症、院内获得性肺炎,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12岁以上,下同)每12小时静注或口服(片剂或口服混悬剂)600mg,儿童患者(刚出生至11岁,下同)每8小时静注或口服(片剂或口服混悬剂)10mg/kg。连续治疗10-14天。治疗万古霉素耐药的屎肠球菌感染及伴发的菌血症,成人和青少年每12小时静注或口服(片剂或口服混悬剂)600mg,儿童患者每8小时静注或口服(片剂或口服混悬剂)10mg/kg。连续治疗14-28天。治疗单纯性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成人每12小时口服400mg,青少年每12小时口服600mg。儿童患者<5岁,每8小时按10mg/kg口服;5-11岁,每12小时按10mg/kg口服。连续治疗10-14天。甲氧西林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感染的成人患者,用利奈唑胺600mg每12小时一次进行治疗。所有的新生儿童患者应按10mg/kg,每8小时一次,连续使用7天的方案给药。大多数出生7天以内的早产(<34孕周)患儿较足月儿和其他婴儿对利奈唑胺的系统清除率低,且全身药物暴露量(auc)值大,因此初始剂量应为10mg/kg每12小时给药,当临床效果不佳时,应考虑按剂量为10mg/kg每8小时给药。当从静脉给药转换成口服给药时无需调整剂量。对起始治疗时应用利奈唑胺注射液的患者,医生可根据临床状况,予以利奈唑胺片剂或口服混悬液继续治疗。无论是静脉给药还是口服给药,如果没有完成整个治疗过程,可能会降低治疗效果,并且增加细菌耐药发生的可能。
- 【不良反应】利奈唑胺最常见的不良事件为腹泻、头痛和恶心。其他不良事件有呕吐、失眠、便秘、皮疹、头晕、发热、口腔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真菌感染、局部腹痛、消化不良、味觉改变、舌变色、瘙痒。利奈唑胺上市后见于报道的不良反应有骨髓抑制(包括贫血、白细胞减少、各类血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周围神经病和视神经病(有的进展至失明)、乳酸性酸中毒。这些不良反应主要出现在用药时间过长(超过28天)的患者中。利奈唑胺合用5-羟色胺类药物(包括抗抑郁药物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的患者中,有5-羟色胺综合征的报道。禁忌:本品禁用于已知对利奈唑胺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的患者。(利奈唑胺注射液中的非活性成分有:枸橼酸钠、枸橼酸、葡萄糖。利奈唑胺口服干混悬剂中含苯丙氨酸)
- 【注意事项】1、为减少细菌对药物耐药的发生和保持利奈唑胺和其他抗菌药物的疗效,利奈唑胺干混悬剂应仅用于确诊或高度怀疑敏感菌所致感染的治疗或预防。当获悉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性结果,应当考虑选择或调整抗菌治疗。如缺乏这些资料,当地的流行病学和药物敏感性状况可能有利于经验性治疗的选择。利奈唑胺的适应症不包括革兰氏阴性菌的治疗,如果怀疑或确认感染了革兰氏阴性菌,应立即进行针对性的治疗。2、在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中,利奈唑胺被列入特殊管理。在没有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的证据或没有预防指征时,处方利奈唑胺可能不会给患者带来益处,且有增加耐药细菌产生的风险。3、由于在治疗导管相关性感染的严重病例的研究试验中,利奈唑胺组的死亡率与对照组相当或更高,因此利奈唑胺没有被批准用于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导管接触部位感染。4、对使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应每周进行全血细胞计数的检查,尤其是用药超过两周,或以前有过骨髓抑制病史,或合并使用能诱导发生骨髓抑制的其他药物,或患慢性感染既往或合并接受其他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对发生骨髓抑制或骨髓抑制发生恶化的患者应考虑停用利奈唑胺。在已知病例中,停用利奈唑胺后血象指标可以上升并恢复到治疗前的水平。5、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利奈唑胺,均有伪膜性结肠炎的报道,严重程度可为轻度至威胁生命。因此对于使用任何抗菌药物后出现腹泻的病人,诊断时要考虑是否是伪膜性结肠炎。当确诊为伪膜性结肠炎时,轻度的通常停药即可痊愈。中度及重度患者,应考虑给予补液,补充电解质和蛋白质,并给与临床上对难辨梭菌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6、如患者出现视力损害的症状时,如视敏度改变、色觉改变、视力模糊或视野缺损,应及时进行眼科检查。对于所有长期(大于等于3个月)使用利奈唑胺干混悬剂的患者及报告有新视觉症状的患者,不论其接受利奈唑胺治疗时间的长短,应当进行视觉功能监测。多数视神经病变可于停药后缓解,但周围神经病变并非如此。如发生周围神经病和视神经病,应进行用药与潜在风险评价,以判断是否继续用药。7、使用利奈唑胺过程中,有乳酸性酸中毒的报道。患者在接受利奈唑胺治疗时如发生反复恶心或呕吐、有不明原因的酸中毒或低碳酸血症,需要立即进行临床检查。
- 【药物相互作用】通过细胞色素酶p450代谢的药物:在大鼠中,利奈唑胺不是细胞色素酶p450(cyp)的诱导剂。利奈唑胺既不能由人细胞色素酶p450代谢,也不能抑制有临床意义的人类细胞色素同工酶(1a2,2c9;2c19,2d6,2e1和3a4)的活性。所以,预计利奈唑胺不会与由细胞色素酶p450诱导代谢的酶产生相互作用。与利奈唑胺联合用药,不会改变主要由cyp2c9进行代谢的(s)-华法林的药代动力学性质。如华法林、苯妥因等药物,作为cyp2c9的底物,可与利奈唑胺联合用药而无须改变给药方案。氨曲南:当二者合用时,利奈唑胺与氨曲南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均未发生改变。庆大霉素:当二者合用时,利奈唑胺与庆大霉素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均未发生改变。单胺氧化酶抑制作用:利奈唑胺为可逆的、非选择性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所以利奈唑胺与肾上腺素能(拟交感神经)或5-羟色胺类制剂有潜在的相互作用。拟交感神经药物:当健康受试者同时接受利奈唑胺及超过100mg的酪胺时,可见明显的加压反应。所以,使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应避免食用酪胺含量高的食物和饮料(见“注意事项”)。对血压正常的健康志愿者给予利奈唑胺,可观察到利奈唑胺能可逆性地增加伪麻黄碱(pse)、盐酸苯丙醇胺(ppa)的加压作用。利奈唑胺与ppa或rse联用均能使血压上升。在ppa或rse第二次给药后的2-3小时,观察到最高的血压值;在达峰值后的2-3小时,血压又回复到了基础水平。ppa的研究结果与rse的研究结果相似。当利奈唑胺与ppa或rse联用时,高于基础收缩压的平均最大增加值分别为32mmhg(范围:20-52mmhg)和38mmhg(范围:18-79mmhg)。未对高血压患者进行类似的研究。对5-羟色胺类药物的作用:对健康志愿者进行了利奈唑胺与右美沙芬潜在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给与志愿者右美沙芬(二个剂量,每次20mg,间隔4小时),同时给予或不给予利奈唑胺干混悬剂。在接受右美沙芬和利奈唑胺的血压正常的志愿者中未观察到5-羟色胺综合征的作用(意识模糊、极度兴奋、不安、震颤、潮红、发汗以及体温升高)。但是,在临床使用中有5-羟色胺综合征的报道(见“不良反应”)。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利奈唑胺及其代谢产物可分泌至哺乳期大鼠的乳汁中。乳汁中的药物浓度与母体的血浆药物浓度相似。利奈唑胺是否分泌至人类的乳汁中尚不明确。由于许多药物都能随人类的乳汁分泌,因此利奈唑胺应慎用于哺乳期妇女。
- 【老年患者用药】在Ⅲ期对照研究中,未见65岁以上患者与年轻患者之间有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差异。
- 【儿童用药】利奈唑胺用于治疗儿童患者下列感染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得到临床研究证实:院内感染的肺炎、复杂性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社区获得性肺炎、对万古霉素耐药的屎肠球菌感染以及由对甲氧西林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在经脑室腹膜分流术的儿童患者中得到的药代动力学资料显示,给予单剂或多剂利奈唑胺后,脑脊液中的药物浓度差异较大,且未能持续获得或维持脑脊液的治疗浓度。因此,不推荐利奈唑胺经验性用于儿童患者的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在有限的临床经验中,6例儿童患者中的5例,其感染的革兰氏阳性病原体的最低抑菌浓度为4µg/ml,经利奈唑胺治疗后临床痊愈。然而,与成人相比,儿童患者的利奈唑胺清除率和全身药物暴露量的变化范围更宽。当儿童患者的临床疗效未达到最佳时,尤其是病原体的最低抑菌浓度为4µg/ml,在作疗效评估时应考虑其较低的全身暴露药量、感染部位及其严重程度和以及潜在的病情。在儿童患者中,利奈唑胺的最大血药浓度(cmax)和分布体积(vss)与年龄无关,清除率与年龄相关。排除出生不到7天的早产儿,年龄最小的儿童组(出生7天至11岁)与成人相比,清除率最快,从而导致了单剂量给药后较低的全身药物暴露量(auc)和较短的半衰期。随着儿童患者年龄的增加,利奈唑胺的清除率逐渐降低,青春期的儿童患者的清除率已与成年患者的相似。与成人相比,在所有不同年龄层的儿童患者中观察到清除率与auc存在更大的个体差异。新生儿至11岁的儿童患者每8小时给药一次的日平均auc值与青少年和成人患者每12小时给药一次的日平均auc值相似。因而11岁及小于11岁儿童患者的给药剂量应为10mg/kg,每8小时一次。12岁及其以上的儿童患者给药剂量为600mg每12小时一次。与足月的新生儿和较大的新生儿相比,大多数出生7天以内的早产儿(<34孕周)对利奈唑胺的系统清除率较低,且auc值较高。所以,早产儿的治疗应从10mg/kg,每12小时一次的初始剂量开始。对未取得最佳临床疗效的新生儿可考虑采用10mg/kg,每8小时一次的治疗方案。
- 【药理毒理】利奈唑胺是细菌蛋白质合成抑制剂,与细菌50s亚基上核糖体rna的23s位点结合,从而阻止形成70s始动复合物,前者为细菌转译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利奈唑胺不影响肽基转移酶活性,只是作用于翻译系统的起始阶段,抑制mrna与核糖体连接,从而抑制了细菌蛋白质的合成。研究表明通常导致阳性细菌对作用于50s核糖体亚单位的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基因对利奈唑胺无影响,包括存在修饰酶、主动外流机制以及细菌靶位修饰和保护作用。时间—杀菌曲线研究结果表明利奈唑胺为肠球菌和葡萄球菌的抑菌剂,为大多数链球菌菌株的杀菌剂。体外试验和临床使用结果均表明利奈唑胺对以下微生物的大多数菌株具有抗菌活性:需氧的和兼性的革兰氏阳性致病菌,屎肠球菌(仅指耐万古霉素的菌珠),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耐甲氧西林的菌珠),无乳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包括对多药耐药的菌株[mdrsp]),化脓性链球菌。下列菌株中至少90%体外最低抑菌浓度(mic)低于或等于利奈唑胺的敏感范围:需氧的和兼性的革兰氏阳性致病菌、粪肠球菌(包括耐万古霉素的菌珠)、屎肠球菌(万古霉素敏感的菌珠)、表皮葡萄球菌(包括耐甲氧西林的菌珠)、嗜血葡萄球菌属、草绿色链球菌属、需氧的和兼性的革兰氏阴性致病菌、多杀巴斯德菌。该数据仅为体外研究资料,其临床意义尚不明确,尚未通过充分的及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证实利奈唑胺临床上用于治疗由这些微生物引起的感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毒理研究在未成年和成年的大鼠和狗中,利奈唑胺的毒性靶器官相似,表现为骨髓细胞减少血细胞生成减少、脾脏和肝脏的髓外血细胞生成减少,以及外周血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水平下降。胸腺、淋巴结和脾脏出现淋巴组织缺失。对骨髓抑制的作用与时间和剂量相关。上述作用剂量与一些人类受试者中观察到的作用剂量相当。对血象和淋巴系统的作用虽然在某些研究的恢复期内未能完全恢复,但是是可逆的。遗传毒性:利奈唑胺对基因突变试验(ames细菌回复突变试验和中国仓鼠卵巢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体外非常规dna合成(uds)试验、体外人淋巴细胞的染色体缺陷分析和小鼠的体内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利奈唑胺不影响成年雌性大鼠的生殖力或生育行为。当对成年雄性大鼠以≧50mg/kg/天的剂量给药时(根据auc推算,剂量相当于或大于人类的给药剂量),能可逆性地降低雄性大鼠的生殖力和生育行为。对生殖功能的可逆作用是通过改变精子的生成而介导的。受影响的精细胞包含形态和定向异常的线粒体并且是没有活力的。观察到的附睾中上皮细胞的肥大和增生与生殖力的降低有关。狗中未见相似的附睾变化。在未成年雄性大鼠性发育的绝大部分时期给予利奈唑胺(50mg/kg/天,从出生的第7-36天;100mg/kg/天,从出生的37-55天,按平均的auc推算,相当于人类3个月至11岁的儿童给药剂量的1.7倍),发现可轻度降低性成熟雄性大鼠的生殖力。在对受孕和新生儿早期(相当于受孕第6天至产后第5天)、新生儿期(产后5至21天)、或未成年期(产后22至35天)的药物暴露观察中,未观察到较短治疗期对生育力的影响。大鼠在出生22天至35天给药,观察到可逆的精子活动力降低和精子形态的改变。小鼠给予450mg/kg/天(以auc计算,相当于人类给药剂量的6.5倍剂量给药),见着床胚胎的死亡率,包括总胎仔数减少,胎仔体重减少,增加肋软骨融合的发生率。大鼠给予15和50mg/kg/天 (以auc计算,相当于人类给药剂量的0.22倍至约等同于人用剂量)时,可观察到对胎仔轻微的毒性。毒性作用包括:减少胎仔的重量,减少胸骨的骨化,后者常与胎仔体重减少相关。在50mg/kg/d组,还可见体重减少的轻微母体毒性。在妊娠至哺乳期间给予雌性大鼠以50mg/kg/天(以auc计算,相当于人用剂量),产后1-4天存活的幼仔数减少。存活的雌性或雄性幼仔至性成熟时交配,可见未着床胚胎数的增加。
- 【药物过量】用药过量时,建议应用支持疗法以维持肾小球的滤过,血液透析能加速利奈唑胺的清除。在i期临床研究中,给予利奈唑胺3小时后,通过3小时的血液透析,30%剂量的药物被清除。尚无腹膜透析或血液滤过清除利奈唑胺的资料。当分别给予3000mg/kg/天和2000mg/kg/天的利奈唑胺时,动物急性中毒的临床症状为大鼠活动力下降和运动失调,狗出现呕吐和颤抖。
- 【药代动力学】吸收:口服给药后,利奈唑胺干混悬剂吸收快速而完全。给药后约1-2小时达到血浆峰浓度,绝对生物利用度约为100%。所以,利奈唑胺口服或静脉给药无需调整剂量。利奈唑胺的给药无须考虑进食的时间。当利奈唑胺与高脂食物同时服用时,达峰时间从1.5小时延迟到2.2小时,峰浓度约下降17%。然而总的暴露量指标auc0→∞的值在两种情况下是相似的。分布:动物与人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均证明利奈唑胺能快速地分布于灌注良好的组织。利奈唑胺的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31%且有浓度依赖性。在健康志愿者中,稳态时利奈唑胺的分布容积平均为40-50l。在研究利奈唑胺多次给药的i期临床研究中,对有限例数健康受试者的多种体液中的利奈唑胺浓度进行了测定。利奈唑胺在唾液与血浆中的比率为1.2:1;在汗液与血浆中的比率为0.55:1。代谢:利奈唑胺的主要代谢为吗啉环的氧化,它可产生两个无活性的开环羧酸代谢产物:氨基乙氧基乙酸代谢物(a)和羟乙基氨基乙酸代谢物(b)。在体外,代谢产物b通过非酶介导的化学氧化机制形成。在大鼠中,利奈唑胺不是细胞色素酶p450(cyp)的诱导剂,并且在体外试验中已证明利奈唑胺不通过人细胞色素酶p450代谢,也不抑制有临床意义的人类细胞色素同工酶(1a2,2c9;2c19,2d6,2e1和3a4)的活性。排泄:非肾脏清除率约占利奈唑胺总清除率的65%。稳态时,约有30%药物以利奈唑胺的形式、40%以代谢产物b的形式、10%以代谢产物a的形式随尿排泄。利奈唑胺的肾脏清除率低(平均为40ml/分钟),提示有肾小管网的重吸收。事实上,粪便中无利奈唑胺,大约有6%和3%的药物分别以代谢产物b和a的形式出现在粪便中。随着利奈唑胺剂量的增加,可观察到利奈唑胺轻微的非线性清除,表现为在高浓度时利奈唑胺的肾清除率和非肾清除率降低。然而,清除率的变化很小,不足以影响利奈唑胺的表观消除半衰期。特殊人群老年人:在老年患者(≧65岁)中,利奈唑胺的药代动力学性质改变不甚明显。所以,无需对老年患者作剂量调整。儿童:在刚出生至17岁的儿童患者(含早产儿及足月出生的新生儿)、12-17岁的健康青少年以及出生后一周至12岁的儿童患者中进行的利奈唑胺单剂量静脉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利奈唑胺的cmax和分布容积(vss)在各年龄层的儿童患者中相似,与儿童患者的年龄无关。然而,利奈唑胺的清除率在各年龄层的儿童患者中有所不同。剔除出生不到一周的早产儿后,年龄最小的儿童组(即出生一周后至11岁),其清除速率最快,导致与成人相比单剂量给药后全身药物暴露量(auc)降低和半衰期缩短。随着儿童患者年龄的增加,利奈唑胺的清除率逐渐降低。青少年患者的清除率与成年人的相似。与成年人相比,清除率与全身药物暴露量在所有不同年龄层的儿童患者中存在更大的个体差异。新生儿至11岁的儿童患者每8小时给药一次的日平均auc值与青少年和成年患者每12小时给药一次的日平均auc值相似。因而,11岁小于11岁儿童患者的给药剂量应为10mg/kg。每8小时一次。12岁及其以上的儿童患者给药剂量为600mg每12小时一次。出生7天以内的早产儿(<34孕周)患者对利奈唑胺的系统清除率较低,且auc值较高。所以,给药应从10mg/kg,每12小时一次的初始剂量开始,疗效不佳时可每8小时给药一次。性别:女性与男性相比,利奈唑胺分布容积较小。女性的血浆浓度高于男性,部分由体重差异引起。口服给药600mg后,女性的平均清除率约较男性低38%。然而,平均表观清除速率常数和半衰期未见明显的性别差异。因此,女性的药物暴露量不会明显地超过已知可耐受的水平。故无须针对性别进行剂量调整。肾功能不全:不同程度的肾功能不全患者,其原形药物利奈唑胺的药代动力学性质不发生改变。肾功能不全患者,两种主要代谢产物可能产生蓄积,且蓄积随肾功能不全的严重程度增加而增加。尚未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对上述两种代谢产物蓄积的临床意义进行研究。无论肾功能如何,患者都能获得相似的利奈唑胺血浆药物浓度,因此无须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调整剂量。由于缺乏对两种主要代谢产物在体内蓄积的临床意义的认识,对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权衡使用利奈唑胺与其代谢物蓄积潜在风险间的利弊。利奈唑胺及其两种代谢产物都可通过透析清除。尚没有腹膜透析影响利奈唑胺药代动力学特性的资料。利奈唑胺给药后3小时开始透析,在大约3小时的透析期内约30%的药物剂量可清除。因此,利奈唑胺应在血透结束后给药。肝功能不全:对7位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分级a或b)的研究表明,利奈唑胺的药代动力学性质未见改变。根据现有的资料,无须对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调整剂量。尚未对肝功能严重不全的患者评价利奈唑胺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 【贮藏】避光,密封,在15-30℃条件下保存。避免冷冻。
- 【有效期】暂定24个月。
- 【生产厂家】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3512
- 【生产地址】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槐安东路518号
- 【药品本位码】869027630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