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马来酸氟伏沙明片
- 【商品名/商标】
倍特/倍秉欣
- 【规格】50mg*15片*2板
- 【主要成份】马来酸氟伏沙明。
- 【性状】马来酸氟伏沙明片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功能主治/适应症】
1、抑郁症及相关症状的治疗。2、强迫症症状治疗。
- 【用法用量】1、抑郁症:起始剂量为每日50或100毫克,晚上一次服用。建议逐渐增量直到有效。常用有效剂量为每天100毫克且可根据个人反应调节。个别病例可增至每日300毫克。若每日剂量超过150毫克,可分次服用。2、强迫症:起始剂量为每日50毫克,服用3-4天。通常有效剂量在每日100-300毫克之间。应逐渐增量直至达到有效剂量。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为300毫克,8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为200毫克。单剂量口服可增至每日150毫克,睡前服。若每日剂量超过150毫克,可分2-3次服。本品宜用水吞服,不应咀嚼。
- 【不良反应】马来酸氟伏沙明片治疗中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有时伴呕吐,服药2周后通常会消失。在对照的临床观察中出现的发生率大于1%或大于安慰剂组的其它不良反应报告有:中枢神经系统-嗜睡、眩晕、头痛、失眠、紧张、激动、焦虑、震颤;消化系统-便秘、厌食、消化不良、腹泻、腹部不适、口干、不适;皮肤-多汗;其它-无力、心悸、心动过速。其它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似,极个别报道有低钠血症,停用luvox此情况逆转。一些患者可能由于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引起。大部分病例为老年患者。
- 【禁忌】本品禁与单氨氧化酶抑制剂(MAOIs)合用,如果病人由服用单氨氧化酶抑制剂改服本品,治疗初期应注意:如为不可逆转的单氨氧化酶抑制剂,至少应停药2周:如为可逆转的单氨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可于停药后1天改服本品。若停用本品治疗,在改用单氨氧化酶抑制剂之前至少应停药1周。本品禁用于对马来酸氟伏沙明或其他辅料过敏的患者。
- 【注意事项】抑郁病人自身常有自杀倾向,常在症状明显改善前持续出现。对肝或肾功能异常的病人,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偶见无已知肝功异常的患者服药后出现肝酶升高,且多伴临床症状,若出现此情况,应立即停药。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可引发惊厥,但有癫痫史的患者应慎用,如惊厥发生应立即停用本品。老年人常规用量一年轻患者相比无显著临床差异,然而,对老年患者调整剂量时,应缓慢增量。临床上可引起轻微心律减慢(2-6次/分)。因临床数据不足,马来酸氟伏沙明片不推荐给儿童使用。有报告应用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有皮肤粘膜异常出血,如淤斑和紫癫。同时应用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TCAs、阿斯匹林、NSAIDs等),以及有不正常出血史患者慎用。
- 【贮藏】避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3718
- 【生产地址】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四路1166号
- 【条形码】6923528101049
- 【药品本位码】8690201300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