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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价格管理办法逼药店转型 纯底价代理商业模式受挑战

2010-07-10 22:40:07    来源:  作者:

  “6月24日在杭州参加药博会的时候,我们也在小范围内讨论过,主要是零售企业和药厂,大家的一致意见是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出台之后,流通环节的差价率限制,按照不同的价格区间实行不同的加价率,对生产企业和流通渠道可能都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7月5日,中国医药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牛正乾在接待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而在第四届全国药店博览会期间,记者注意到,这份“征求意见稿”牵动了包括连锁药店、联盟盟主等业界人士的敏感神经。在药博会期间,百合谷中国药店大联盟特意就此发起沙龙,探讨“征求意见稿”实行的可能影响以及应对之策。他们在分析政策影响的同时,更把思索的目光放到了以后支持联盟生命力的发展模式上。

  在此前的5月20日,广东省下发通知,对省内销售的属于政府价格管理范围的药品控制其最高零售价、实际供货价和流通差率,被称为“三控”模式。此举意味着广东省的医药流通差价将有明确上限,药品生产企业还必须报备出厂价或口岸价,且原则上半年内不得自行调整。“广东的这种改革模式,对当前底价招商模式、普药营销模式、零售药店高毛利盈利模式、甚至对现在非常热闹的区域型药店联盟等将产生重大影响。”有业内人士指出。

  纯底价代理商业模式受挑战

  在公立医院运行体制未进行改革的情况下,虽然业内公认,发改委对价格单纯的管制,或许难以取得实质性成效,然而此次价格调控政策还是引起了上下游的震动。百合谷秘书长曹迁评价说,该“征求意见稿”对药品的出厂环节和流通环节都有价格控制,这与不久前广东公布的“三控”模式十分类似。

  而在6月25日下午的百合谷沙龙上,某药店联盟人士称,一旦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非知名厂家生产的“高毛品种”将因失去操作空间而“死”掉,而此前一大批依靠高毛品种存活的小连锁、单体药店将面临艰难的存亡抉择。

  对此,牛正乾认为,价格管控对于流通领域的影响可以分两个方面来说,流通环节差价率的严格控制会使那些以很低价格进(低进)、很高价格卖(高出)的纯底价代理的医药公司和商业模式受到很大的挑战,这其中包括以底价代理的集批发零售一体的公司。“此外,对整个医药流通领域利好的是,这个行业当中非常严重的倒买倒卖税票的现象会减少,因为低进高出的现象会受到极大遏制,买税票的需求没有了,倒买倒卖税票的行为自然就减少了,减少的结果是目前市场上大量存在的开票公司会失去存在的土壤。”不过他提醒,这种严格限制将带来医药工业企业和医药流通企业,甚至包括医疗机构原来的结算方式进行调整,极有可能会造成整个产业链共同抬高药价,但他认为,通过改革不断“健全、规范、发展”的战略方向明确,行业长期上升趋势并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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