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奥氮平口崩片
- 【商品名/商标】
元延
- 【规格】5mg*28片
- 【主要成份】奥氮平。
- 【功能主治/适应症】
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奥氮平适用于治疗中到重度的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以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 【用法用量】精神分裂症:推荐奥氮平初始剂量为10mg/天。躁狂发作:单独治的初始剂量为15mg每日单次给药,联合治初始剂量10mg。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推荐初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已经接受奥氮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继续使用形同剂量预防复发。如果出现新的躁狂、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则应继续进行奥氮平治(根据需要调整到最佳剂量),同时根据临床指征,对心境症状进行合并治。治疗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和预防双相障碍复发时,每日剂量可以根据个体临床情况在5-20mg/日的剂量范围内进行调整。若需使用超过推荐的初始剂量的给药剂量,需要先进行适当的临床再评价,并且通常给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因为奥氮平吸收不受食物影响,所以给药可以不考虑膳食情况,停药时应考虑逐渐减量。奥氮平口崩片应放入口中,并在唾液中迅速分散,因此很容易吞咽。很难从口中吐掉完整的口崩片。由于口崩片易碎,所以应该在打开包装后立即服用。也可以将口崩片放入一杯水或其它适宜的饮料中(如橘子汁、苹果汁、牛奶或咖啡),分散后立即服用。本品与奥氮平普通片生物等效,具有相似的吸收速度和程度。给药剂量和频率也与普通片相同。奥氮平口崩片可作为奥氮平普通片的替代品使用。本品无儿童使用经验。老年患者:对65岁及以上年龄的患者,并不常规使用更低的初始剂量(5mg/日),但如果有指征,可以这样用。肝和/或肾损伤患者:这类患者应考虑更低的初始剂量(5mg/日)。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例(肝硬化,A或B级)初始剂量应定为5mg,谨慎增加剂量。性别:相对男性患者而言,女性患者不需要常规改变初始剂量和剂量范围。吸烟者:相对于吸烟者而言,不吸烟的患者不需要常规改变初始剂量和剂量范围。如果需要采用2.5mg作为增加剂量的梯度,应该使用普通片。
- 【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嗜睡和体重增加。体重增加与用药前体重指数较低和起始剂量较高(>15mg)有关。少见不良反应:头晕、食欲增强、外周水肿、直立性低血压,急性或迟发性锥体外系运动障碍包括帕金森病样症状,静坐不能、肌张力障碍,一过性抗胆碱能作用包括口干和便秘,另外还有肝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无症状的一过性升高,尤其是在用药初期。血浆催乳素深度偶见一过性轻度升高,但与安慰剂无差异,且罕见相关临床表现(如男性乳房增大、泌乳及乳房增大),绝大多数病人无需停药即可恢复正常。
- 【禁忌】本品禁用于已知对奥氮平过敏的患者。本品慎用于有下列情况的患者:(1)有癫痫史或有癫痫相关疾病者;(2)任何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和/或中性粒细胞降低者;(3)有药物所致骨髓抑制/毒性反应史者;(4)伴发疾病、放疗或化疗所致的骨髓抑制;(5)嗜酸性粒细胞过多性疾病或骨髓及外骨髓增生性疾病;(6)前列腺增生、麻痹性肠梗阻和窄角性青光眼患者。
- 【注意事项】1、抗精神病药物恶性综合症(NMS):NMS是一种与抗精神病药物有关的潜在致死性的疾病。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罕有NMS的报道。NMS的临床特征是高热、肌强直、意识改变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不稳定(脉搏和血压不规则、心动过速、大汗以及心脏节律紊乱)。附加症状还包括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横纹肌溶解)以及急性肾衰。如果患者的症状和体征提示NMS,或表现为不能解释的高热而不伴有NMS的其他临床特征,那么所有的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奥氮平均应停用。2、迟发性运动障碍:在与氟哌啶醇超过6周的对比研究中,奥氮平治疗中发生的运动障碍较少,且有统计学显著性。但长期用药会使迟发性运动障碍的危险性增加。因此,若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症状和体征,应考虑减少用药量或停药。停止治疗后这些症状可能会出现一过性恶化甚或加重。3、苯丙氨酸:本品含有天冬酰苯丙氨酸甲酯,是苯丙氨酸的一个来源。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由于奥氮平可以导致嗜睡,因此警告患者服用元延奥氮平口崩片时,应谨慎操作危险机器,包括机动车辆。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妊娠中使用奥氮平对胎儿有潜在风险,在哺乳期使用可能经乳汁分泌,因此孕妇服用元延奥氮平口崩片时必须权衡利弊,哺乳妇女服用奥氮平期间应停止授乳。
-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初始剂量为5mg,在合并有前列腺增生、窄角性青光眼等疾病时应谨慎使用奥氮平。
- 【贮藏】密封、置阴凉处。
- 【生产厂家】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吉林省双胜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23853
- 【生产地址】石家庄市灵寿县南环东路(城东工业园区)
- 【药品本位码】8690275300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