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提升老年医学医疗服务能力的通知。
国卫办医政发〔2024〕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提升老年医学医疗服务能力,满足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规范老年医学科设置建设
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按照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有关要求,规范设置建设老年医学科,在床位、设备、人员等方面加强建设。要规范设置门诊诊室、病房、综合评估室,配齐老年医学科基本设备设施。要按规定配备专业医师、护士,鼓励配备康复治疗师、营养师、心理治疗师、临床药师等人员,明确岗位职责。要遴选符合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要求的医师担任科主任。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效,为老年患者提供就医便利。到2027年末,力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0%。
二、加强老年医学人才队伍建设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老年医学相关专业医师、护士、药师培训培养力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定期开展老年医学相关专业培训,制定完善的人才培养计划,强化老年医学科医护人员临床能力提升,以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等方式,提高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使医护人员熟练掌握老年医学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意识。加强老年医学医护人员精神心理相关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要为老年医学科医护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学习条件,关心关爱医护人员,合理确定老年医学科医护人员薪酬水平,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形成稳定的老年医学科医护团队。
三、规范开展老年医学诊疗服务
老年医学科要坚持目标导向,主要收治患老年综合征、共病以及其他急、慢性疾病的老年患者,强化老年人群重点疾病的早期筛查与早诊早治。要坚持以最大限度维持或改善老年人功能状态、提高其独立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为工作目标,充分体现老年医学科专科特色,规范开展老年综合评估,强化老年综合征管理与共病处理,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要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要求,强化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积极作用,制定并实施“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为老年患者提供适宜中医药技术服务。要加强对老年患者出院前评估,建立完善诊后管理与随访机制,注重指导全程照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