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芩暴红止咳合剂和蒲地蓝消炎口服液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4年第135号)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芩暴红止咳合剂和蒲地蓝消炎口服液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一并发布。
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5年8月10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双跨品种的处方药说明书可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品种名单
2.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国家药监局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1 品种名单
附件2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芩暴红止咳合剂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不长期服用
通用名称:芩暴红止咳合剂
[功能主治]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壅肺所致急性支气管炎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监测数据显示,芩暴红止咳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腹泻、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痛、口干、瘙痒、红斑、皮疹、头晕、头痛、心悸、失眠、局部麻木感、过敏反应等。
[禁忌]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如有轻微沉淀物,服用前摇匀。
2.忌食辛辣刺激类食物。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当去医院就诊。
4.扁桃体有化脓或者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当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不长期服用。
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症见稀白痰证属痰饮者不宜服用,慢性虚咳患者不宜服用。
8.老年人慎用,且应当在医生指导下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