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头孢克肟片
- 【商品名/商标】
驰铭
- 【规格】0.1g*5片
- 【主要成份】头孢克肟。
- 【性状】驰铭头孢克肟片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3.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副鼻窦炎。
- 【用法用量】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口服,每次0.1g,每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每次0.2g,每日二次。儿童:口服,每日用量按成人减半。或按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每日二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包括腹泻等消化道反应(0.87%)、皮疹等皮肤症状(0.23%)、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0.61%)、GOT升高(0.45%)、嗜酸细胞增多(0.20%)等。具体如下:1.严重不良反应: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包括腹泻等消化道反应(0.87%)、皮疹等皮肤症状(0.23%)、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0.61%))、GOT升高(0.45%)、嗜酸细胞增多(0.20%)等。具体如下:严重不良反应:①休克:由于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②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③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④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疼、头疼、倦怠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的可能性,且有其他头孢类抗生素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⑤肾功能障碍:由于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⑥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⑦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细胞增多等症状的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分别<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2.其他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为常见,在0.1%以下为少见。过敏:常见皮疹、荨麻疹、红斑,少见瘙痒、发热、浮肿;血液:常见(0.1~5%)嗜酸细胞增多,少见粒细胞减少;肝脏:常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少见黄疸;肾脏:少见尿素氮(BUN)升高;消化系统:常见有腹泻、胃部不适,少见恶心、呕吐、腹痛、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腹部饱满感、便秘;菌群失调症:少见口腔炎、口腔念球菌症;维生素缺乏症:少见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其他:头痛、头晕。
- 【禁忌】对本品及其成分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3.下列患者慎重给药:①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的患者。②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③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④经口服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4.由于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5.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6.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①除试纸反应以外,对斑氏(Benedict)试剂、亚铁(Fehling)试剂、尿糖试药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②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 【药物相互作用】卡马西平:与本品合用时可引起卡马西平水平升高,必须合用时应监测血浆中卡马西平浓度。华法令和抗凝药物:与本品合用时增加凝血酶原时间。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仅在确实需要使用时使用本品;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从乳汁中分泌,必需使用时应暂停哺乳。
-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用药酌减。
- 【儿童用药】对于早产儿、新生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没有使用经验)。
- 【贮藏】遮光密封,置凉暗处。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258
- 【生产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北京路
- 【条形码】6925417701187
- 【药品本位码】86903640000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