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监局在2024年12月31日 发布的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5期,总第90期)中,广东峰之雪食品有限公司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20230108201)抽检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通气阻力,详情如下:
序号:967
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抽查市区:肇庆市
标示生产企业:广东峰之雪食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广东邦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肇庆高要湖西分店
型号规格:非无菌型 17.5cm×9.5cm
产品编号/批号/生产日期: 20230108201
检验依据:粤械注准20202141726
检验机构: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主要不合格项目:通气阻力
广东峰之雪食品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注册信息如下:
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02141726
注册人名称 广东峰之雪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怀集县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闸岗工业园片区)地块编号:I-4-01-02的1号厂房
生产地址 怀集县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闸岗工业园片区)地块编号:I-4-01-02的1号厂房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型号:非无菌型
规格:17.5×9.5cm、14.5×9.5cm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由口罩体(含鼻夹)和口罩带组成,口罩体由纺粘无纺布、熔喷无纺布制成。为非无菌产品,一次性使用。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供临床各类人员在非有创操作过程中佩带,覆盖住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颗粒物等的直接透过提供一定的物理屏障。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无
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7-12
有效期至 2026-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