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监局在2025年1月8日发布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成都鹤祥天药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土鳖虫(批号:230201)被查处,详情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成都鹤祥天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1MA61U1G07F
法定代表人:廖青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罚决〔2024〕1028号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销售劣药土鳖虫(批号:230201)
违法事实:生产销售劣药土鳖虫(批号:230201),货值金额119478.5元,实际违法所得119478.5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川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一项。
处罚内容:罚款119478.5元,没收违法所得119478.5元。罚没款合计238957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月2日
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MB1808933T
成都鹤祥天药业有限公司的企业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1MA61U1G07F
企业名称:成都鹤祥天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青凌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29日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金泉路669号攀众工业园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