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发现,这批定价为8元的药生产日期为今年7月9日,根据药店工作人员的说法,在这以前卖的药应该都是2元。但是黄先生说,他之前买的药有一盒是去年9月份生产的,售价同样是8元。“我现在担心的是,康济药店里是不是还有其他的药也存在着差价的问题,如果有,吃亏的是我们老百姓。”
针对黄先生的疑虑,药店方面表示已经在开始对药店所有药品进行排查,一旦发现有差价问题的,马上进行改正。同时,药店也表示,黄先生可以去药店退回差价,并随时欢迎顾客监督。
物价部门:市民购买药品要货比三家
记者就同药不同价的问题咨询了市物价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对药店的药品价格实施最高限价政策,即药店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行定价。在不超过国家最高限价范围之内,允许在生产、流通、零售范围有差价。
因此,市民在购买药品时,要货比三家,多转几个药店进行比较,哪家药店便宜就到哪家去买。市民一旦发现虚高销售,可拨打物价部门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