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推进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的通知

2025-02-08 12:15:13    来源:国家医保局  作者:

(二)建立健全就医地与参保地协商协作机制。省级医保部门要指导省辖统筹地区根据参保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就医地同质化管理要求,在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的前提下满足参保群众就医需求和医疗机构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就医地与参保地协商协作机制。

四、做好医保基金结算清算工作

(一)统筹做好本地和省内异地住院费用医保基金结算清算工作。省级医保部门要指导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协议约定,统筹做好本地和省内异地住院费用医保基金结算、清算等工作,不断规范医疗费用申报、审核和收付流程。省级医保部门根据本省实际,确定就医地与参保地之间结算清算规则,完善预付金管理,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清算效率。

(二)切实提升年度清算资金拨付时效。省级医保部门负责组织省内异地住院费用医保基金年度清算,根据就医地提供的结算与考核结果,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清算各地按病种付费的应收和应付资金。根据就医地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年度清算要求,压实参保地省内清算资金拨付责任。

五、提升国家和省级信息化支撑力度

(一)完善信息系统。各地要将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清单的质控管理范围,优化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清单信息上传下载接口,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上传省内异地住院费用明细和医保结算清单数据,支持省内异地住院费用在就医地入组计算后能与参保地进行结算、清算。

(二)加快推进国家DRG/DIP功能模块应用。地方各级医保部门要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分组结果查询、结算清单质控结果查询等接口改造工作,健全信息展示与分析反馈功能,指导和促进定点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

六、加强省内异地住院费用审核监管

(一)落实就医地管理责任。就医地要将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纳入本地日常管理范围,创新支付方式智能审核应用场景,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各地可结合异地就医规模、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就医地审核监管工作经费。

(二)探索省内联办机制。有条件的省份可以探索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对于收治异地就医人员较多的就医地,参保地医保部门可派员参与就医地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审核、特例单议、争议处理、预算编制、结算清算、基金监管等工作,共同推动省内异地就医按病种付费工作落实落地。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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