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 【规格】0.5ml
- 【主要成份】本品系用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甲型和乙型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病毒株分别接种鸡胚,经培养、收获病毒液、纯化、裂解、病毒灭活后制成。
- 【性状】本品在轻摇后为微乳白色液体。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用于6月龄及以上人群的主动免疫,尤其推荐易发生相关并发症的人群。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流行性感冒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疫苗相关型别流感病毒引起的流行性感冒。本品所含的疫苗成分并不会导致流感。流感是一种快速传播的疾病,由多种不同类型的流感病毒引起,这些病毒每年可能发生变异,因此需要每年接种。医生会推荐最佳的接种时间。
- 【用法用量】6~35月龄的儿童接种2剂,间隔4周。3岁及以上人群接种1剂。使用前应将本疫苗置于室温并摇匀,然后肌内注射。6~12月龄婴幼儿的接种部位以大腿前外侧为最佳,如果肌肉量足够可选上臂三角肌。13月龄及以上人群首选上臂三角肌接种疫苗。
- 【不良反应】同类产品上市后监测:除本品上述及同类产品临床研究报告的不良反应外,同类产品的境内外上市后监测还报告了以下不良事件。因用药人群规模不详及数据多源于自发报告,故难以准确估计症状的发生率或有效评估症状发生与疫苗使用的因果关系。同一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流感病毒裂解疫苗(三价)在上市后监测中还报告有如下不良事件:免疫系统:过敏包括速发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血液及淋巴系统:短暂性血小板减少、淋巴结病;神经系统:异常感觉、格林巴利综合征、神经炎、神经痛、脑脊髓炎;血管与淋巴管类疾病:血管炎,如过敏性紫癜,在某些情况下伴有一过性累及肾脏。除上述上市后监测的不良事件外,境内外同类产品上市后还监测到如下不良事件:消化系统:腹部不适、口腔/喉部和/或舌头肿胀;感染和侵袭性疾病:注射部位蜂窝织炎、扁桃体炎;神经系统:面神经麻痹、脊髓炎、晕厥;呼吸系统:哮喘、支气管痉挛;心血管系统:心动过速;皮肤系统:Stevens-Johnson综合征;眼部:结膜炎、眼睛疼痛/发红/肿胀;免疫系统:血清病。其余详见说明书。
- 【禁忌】如有下列任一情况禁用本品,并请务必告知医生:-对本品中的疫苗成分、任何辅料、残余物如新霉素、甲醛或Triton X-100过敏。-中度或重度发热或急性感染期,接种需推迟到痊愈后进行。
- 【注意事项】-如免疫应答较差(免疫缺陷或因服用药物的影响),请在接种前告知医生。-接种流感疫苗后,在使用ELISA方法检测针对HIV1、丙型肝炎,尤其是HTLV1的抗体的血清学测试中观察到假阳性结果。蛋白免疫印迹技术证明,前述结果确为假阳性。短暂的假阳性反应可能是由于本品的IgM的应答。-同所有的注射疫苗一样,为预防本品接种后发生过敏反应,应随时准备适当的监测和抢救措施。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本品不得与其它医疗产品混合于同一支注射器内使用。-本品接种严禁直接注射入血管内。-本品在接种2~3周后可以预防由本疫苗所含四种病毒株引起的流感。由于流感的潜伏期是数天,所以如果在接种前或接种后立即暴露在流感病毒流行的环境中,仍然可能会罹患流感。本疫苗对于普通感冒没有保护作用,即使其一些症状与流行性感冒相似。-本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本品严禁冻结和分次使用。-免疫功能低下者或使用前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并听取医生的建议。
- 【药物相互作用】-目前尚未进行本品与其它疫苗或药物共同使用的临床研究。暂无数据评价本品与其它疫苗或药物同时使用的影响。-如正在或近期曾使用过任何其它疫苗或药物,包括非处方药,请告知医生。-免疫抑制剂(如皮质类激素、细胞毒性药物或放射治疗)的使用可能削弱机体的免疫应答。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获得国内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给予本品后的临床试验数据。若该人群需使用本品,建议与医生共同评估获益/风险后决定。
- 【贮藏】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也看不到处。冰箱内(2℃~8℃)贮藏。严禁冷冻。请将注射器置于外包装内以避光。
- 【有效期】12个月。请勿超过有效期使用。在外包装上“有效期至”标志后面标有产品有效期。
- 【生产厂家】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250015
- 【生产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浮山路100号
- 【药品本位码】8698022800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