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警示:复方风湿关节炎胶囊
经查验,国家食药监局没有批准过名称为"复方风湿关节炎胶囊"的药品,网络上流传的多个版本的"复方风湿关节炎胶囊"都是假药.
这些假药标识的批准文号有"Z45698756","Z46022008""H37023256"等.
新闻链接:警惕邮购假药的危害
近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投诉,我县柳城畲族镇一村民因服用从河南省台前县邮寄过来的用于治疗“风湿”、“关节炎”等疾病的假药“复方风湿关节炎胶囊”,引起胃痛、胃出血,住院治疗。
该村民服用的“复方风湿关节炎胶囊”,标签上标示为“豫濮卫药制准字1999DJ-08号,地址为“河南省台前县行政街018号2号楼”,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发现,这种复方风湿关节炎胶囊,一是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的,属于假药;二是系“三无”产品——无药品批准文号、无生产厂家、假生产厂址;三是这类假药一般掺有超剂量的麻醉药品、激素、镇痛药等,刚开始服用时,确有一定的镇痛效果,因此,使人误以为很有效。但一旦长期服用,不但治不好病,还会加重病情,并产生一系列副作用,如胃痛、胃出血、骨质疏松等疾病,对身体造成极大的伤害,甚至导致死亡。
为逃避县药监部门的监管,外地违法分子并未在我县直接进行销售,而是采用非常隐蔽的手段,邮寄假药广告给群众,然后又采用邮寄购药的方式推销药品。他们在邮寄资料中明确要求邮购者在汇款时不要写药品的名称,对邮购“药品”用“1号或2号”来代替,并经常变换邮购地址和收款人姓名、联系电话,以逃避药监部门和邮政部门的监管。
为防止邮购假药现象扩散,降低邮购假药的危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广大市民,警惕外地邮寄药品广告,不要轻信,不要邮购假药,有购买的市民请立即停止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