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企业将按信用分级
为强化我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药品质量管理意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今年9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厦门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分标准》,根据这一标准,我市药品经营企业将被划分为守信(A、B)、警示(C)、失信(D)、严重失信(E)四个等级。据介绍,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采用动态认定的方法,每年评定一次。新开办企业需实际经营满一年以上方可参与守信等级考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网站上公示守信示范等级名单以及严重失信等级名单。
据悉,目前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已在我市25家药品批发企业开始试行,今后,全市900余家零售药店及1000多家医疗机构药房也将逐步推广信用等级评定。
边远地区新建药械安全监测点
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也已被列入我市药械安全监测的工作重点。据药监部门介绍,我市今年在原有3个“老少边岛渔”药械安全监测试点的基础上,又新增了5个试点,进一步扩大了我市药品不良反应基层监测网络,强化了基本药物安全预警、应急处置和药品召回工作。
据统计,截至9月底,今年全市29家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机构上报ADR病例报告1673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药品安全预警体系建设,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重点是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性药害事故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全用药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