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3:换个标签 药价涨400倍
去年12月,市药监局接报称深圳某门诊部使用假药“激活素”给患者注射增长男性主要性征却无效果。经前期调查,市药监局联合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东门派出所于今年1月对该门诊部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标示为“注射用激活促性素”、“注射用激活素”及“生长激活素”等名称的假药一批。
经查,该门诊部对外承包的外科以4元/瓶的价格购入药品“注射用绒促性素”,将其包装标签更换为“注射用激活促性素”、“注射用激活素”及“生长激活素”等名称制成假药,以1600元/瓶的价格销售给患者。
该门诊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批准文号,擅自更换药品“注射用绒促性素”包装标签,制成“注射用激活促性素”、“注射用激活素”及“生长激活素”等名称的假处方药。
目前,东门派出所已刑拘了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赵某,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中。
【以案说法】
根据《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深圳某门诊部非法生产“注射用激活素”、“注射用激活促性素”及“生长激活素”等处方药,已涉嫌构成生产假药罪。
【消费警示】
注射用激活促性素、注射用激活素及生长激活素等都不属于标准的药品名称,市民在购买药品时,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输入药品商品名、通用名、批准文号或者生产单位查询相关药品的信息,以辨别药品真伪。
案件4:黑诊所销售假冒血液制品
去年12月,市药监局接报称,一黑诊所通过电话联系送货员售卖假药“人血白蛋白”和“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遂展开调查。
联系厂家后,市药监局确认举报人提供的“人血白蛋白”和“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确为假药。但是举报人所称的黑诊所已搬离,举报人又无购药单据。今年1月,市药监局通过举报人约出假药送货人,在犯罪嫌疑人交易时,现场将其扭送至派出所。
经过干警审问,送货员承认销售假冒血液制品的违法事实,目前已被刑拘。
【以案说法】
市药监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指出,犯罪嫌疑人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假冒血液制品“人血白蛋白”和“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根据《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的规定,已涉嫌构成销售假药罪。
【消费警示】
无证单位或个人销售的药品大多是假劣药品,市民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上当受骗,而应从正规的医疗机构或者具有药品零售资质的药店购买药品。
案件5、6:宝安两假药生产窝点被端
去年10月,市药监局与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共乐派出所在宝安区西乡街道某址发现一大型假药生产窝点,查获“旋转式压片机”、“运风型柜式烘箱”、“摇摆式颗粒机”、“混色机”等制药生产设备及包装设备共7台,标示为氨苄西林和氯唑西林胶囊的成品药品54箱(81000粒),未包装药品标示生产厂商为某国际知名药品公司的头孢呋辛酯75800粒、阿莫西林胶囊90100粒、氨苄西林和氯唑西林胶囊72800粒、“盐酸环丙沙星(兽用)”、“氨基比林”、“磺胺二甲嘧啶(兽用)”等原料、淀粉辅料8袋,以及大量标示外文的外包装盒和产品说明书和空心胶囊壳等等。
涉案场所总体面积约有1000平方米,里面有6个生产车间和1个包装车间,根据估算,现场查获的假药货值上百万元,且这些假药的标示生产地都为外国某地区。经市药监局抽检,现场查获的假药成分均与所标识的成分不符。
犯罪嫌疑人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使用兽药原料生产假药,并仿冒某国际知名药品品牌,涉案货值巨大。目前,共乐派出所已依法逮捕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4人。
今年1月,大浪派出所接报,称大浪街道某出租屋内有一假药生产窝点。市药监局与大浪派出所在现场查获了大量假药、原料药粉及生产设备,并对10余名涉案人员进行了控制。当晚,警方审讯后发现在白天查处的临近处,犯罪嫌疑人仍存有大量假药,所以又和市药监局执法人员连夜赶赴该处,对现场假药进行了查扣。
据统计,在上述假药生产地和储存地,药监部门与警方共查获标示为“尼美舒利分散片”的假药201箱(72360盒),包装说明书全为外文的肠虫清假药487件(701280盒),原料药粉约150公斤,散装片剂约1000公斤,药包材一批,打片机一台,包装机一台。目前警方已对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拘。
【以案说法】
根据《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上两案犯罪嫌疑人已涉嫌构成生产假药罪。
【消费警示】
消费者购药请到正规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