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自7月30日起,包括康之诺牌清畅爽冲剂、知蜂堂胶囊在内的五个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将在浙江全省范围暂停销售。
这是《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浙江省首次对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实施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据了解,此次被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施暂停销售的5个保健食品分别是:北京康之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康之诺牌清畅爽冲剂(广告中标示为美国A26活力源,国食健字G20040608)、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的普诺宁思胶囊(广告中标示为知蜂堂胶囊,卫食健字[1997]第349号)、济南老来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老来寿胶囊(卫食健字[2003]第376号)、北京恒一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绿逗芽牌清荷减肥胶囊(广告中标示为猫人丽瘦,国食健字G20060403)、北京美诺保健食品厂的美诺牌减肥便携茶(卫食健字[1998]第3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