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下来,该所共分10批次非法制药400余瓶。按照此药出厂价1200元/瓶来计算,此案涉案金额高达50余万元。”警方称,此药生产好后,该研究所工作人员按照投资人的要求,将其送往我国一些省市,“但至于药品以什么价格出售给哪些人,这些从事生产环节的工作人员并不知情。”据警方透露,该药品的销售渠道由投资人掌握,目前因投资人还没落网,警方正对此案开展进一步的侦查。(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市卫生局
刮宫组织是医疗废物
禁止转让买卖丢弃
市卫生局工作人员表示,刮宫组织属于医疗废物。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告》之规定,市属医院,区县(自治县、市)属医院,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事业单位有社会服务职能的医院,以及疗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含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科研及教学单位等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将医疗废物,交由持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所有医疗机构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输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或生活垃圾。
一旦违规,由环保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罚。
律师说法
有药效没批号也是假药
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段勤表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批受到利益驱使的犯罪嫌疑人,最终将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