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 【规格】100ml
- 【生产厂家】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491
- 【条形码】6922799406280
- 【药品本位码】86904036000433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酚麻美敏口服溶液(美扑伪麻口服溶液)
[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32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毫克和马来酸氯苯那敏0.2毫克。辅料为甘油,聚乙二醇400,丙二醇,蔗糖、苯甲酸钠,枸櫞酸、甜菊素、樱桃香精,胭脂红。
[性状] 本品为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具甜味剂的芳香味。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过敏性及疾病及花粉症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2~5岁儿童一次5毫升,5~11岁儿童一次10毫升,每4~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抑郁症及哮喘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491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4036000433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英文名称 Compound Hydrobromide Dextromethorphan Oral Solution
商品名 彤贝得
生产单位 青岛正大海尔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海尔路1号海尔工业园
规格 100ml/瓶
剂型 口服溶液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8-23
编号 鲁20100059
企业名称 青岛正大海尔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炳
企业负责人 王明刚
企业类型 中外合资企业
注册地址 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海尔工业园
分类码 HabZb
生产范围 颗粒剂、软胶囊剂(含抗肿瘤药)、合剂、口服溶液剂、原料药(阿法骨化醇、骨化三醇、藻酸双酯钠、甘糖酯)、片剂、硬胶囊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山东省
生产地址 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海尔路1号海尔工业园
adm0008于20120419 编辑
更多相关:酚麻美敏口服溶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