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川贝枇杷糖浆
- 【规格】100ml
- 【生产厂家】江西南大博仕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1603
- 【条形码】6916696240597
- 【药品本位码】86905330000303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川贝枇杷糖浆
汉语拼音:chuanbeipipatangjiang
【成 份】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尼泊金。
【性 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凉。
【适 应 症】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 格】 100ml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包 装】 高密度聚乙烯瓶;每瓶装100毫升。
【有 效 期】 18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1603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330000303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川贝枇杷糖浆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江西南大博仕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南大科技园内
规格 每瓶装100毫升
剂型 糖浆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6-29
编号 赣20110104
企业名称 江西南大博仕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况开鑫
企业负责人 余志平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南昌市高新南大科技园内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颗粒剂、糖浆剂、煎膏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江西省
生产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南大科技园内*
adm0008于2012051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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