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 【规格】5g*10袋
- 【生产厂家】江西众心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6022028
- 【药品本位码】86905391000083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
[性 状]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 应 症]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袋) 一日次数
1~3 10~15 0.5~1
4~6 16~21 1~1.5 一日3次
7~9 22~27 1.5~2
10~12 28~32 2~2.5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 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6022028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391000083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英文名称 Pediatric Paracetamol,Atificial Cow-bezoar and Chlorphenamine Maleate Granule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江西众心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江西省永修县军山大道
规格 对乙酰氨基酚0.125g,人工牛黄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6-09
编号 赣20110010
企业名称 江西众心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童国建
企业负责人 童国建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省永修县军山大道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小容量注射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江西省
生产地址 江西省永修县军山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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