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咳喘灵冲剂
【功效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平喘。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气管炎,肺炎,咳嗽等。
【主要成分】麻黄25g,金银花250g,苦杏仁125g,板蓝根(板蓝根(常用别名:靛青根、蓝靛根、大青根)是一种中药材。中国各地均产。板蓝根分为北板蓝根和南板蓝根,北板蓝根来源为十字花科植物菘蓝(Isatis tinctoria L.)和草大青(I. indigotica Fort.)的根;南板蓝根为爵床科植物马蓝(Baphicacanthus cusia (Nees) Brem.)的根茎及根。具有清热解毒、凉血消肿、利咽之功效。)250g,石膏375g,甘草125g,瓜萎125g。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g,3至 4岁一次1.5g,5至 7岁一次2g,一日 3~ 4次。
【注意事项】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3.对本药过敏者P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作用类别】本品为小儿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贮藏方法】密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1363
原批准文号 ZZ-2674-鲁卫药准字(1996)第077027号
药品本位码 86904155000772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小儿咳喘灵冲剂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山东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枣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江路东首
规格 每袋装10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02-10-16
编号 鲁20100105
企业名称 山东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喻明
企业负责人 冯玉田
企业类型 合资经营(港资)
注册地址 枣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江路东首
分类码 Zb
生产范围 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颗粒剂、片剂、散剂、糖浆剂、合剂、煎膏剂、油剂(外用)、硬胶囊剂*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山东省
生产地址 枣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江路东首*
adm016于20120817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