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乐清人陈某在上海等地非法收购“回收药”,销售额达160万余元。近日,乐清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将陈某批捕。
2007年初,陈某在上海等地以相当于药价三折的价格,从当地药贩手中非法收购药品,运到乐清,再销售获利。2007年5月15日,陈某被乐清市公安局特警队查获,移交乐清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处理,随后药品监督局执法人员在陈某的暂住处查获18件未销出的药品,经乐清市医药公司按批发价核价,查获的药品共计30万余元人民币。
另据查明,2007年初以来,陈某先后八次将“回收药”发给福建福清的王某,供其在自己所开的药店中销售,药品款由王某通过网上银行存到陈某的银行卡上,八笔合计近1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