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规格】0.5g*10瓶
- 【不良反应】已报道有以下不良反应: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皮疹、瘙痒、多汗、潮红、血管性水肿、过敏性紫癜、荨麻疹、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史蒂文森-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性皮病。消化系统:口腔念珠菌病(口腔鹅口疮)、口干、口苦、口腔溃疡、恶心、呕吐、胃痉挛、腹痛、腹胀、腹泻、便秘、肝炎、黄疸、厌食和假膜性结肠炎。假膜性结肠炎可能发生在接受抗生素治疗期间或之后。可见血清氨基转移酶(SGOT、SGPT)和碱性磷酸酶水平的瞬时升高。罕见恶心和呕吐。全身性及给药部位反应:药物热、胸部不适、乏力,少见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注射部位皮疹、瘙痒、肿胀。肌内注射给药后偶见注射部位疼痛,部分出现硬结。 免疫系统:超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精神及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全身或局部麻木、震颤、皮肤刺痛感、晕厥、颅内压升高、抽搐、痉挛、嗜睡、烦躁不安、失眠、幻觉、噩梦、眩晕、潮热。呼吸系统:呼吸困难、胸腔积液、喉水肿、咳嗽、鼻炎、支气管痉挛、间质性肺炎、嗜酸性粒细胞性肺炎。心血管系统:心悸、发绀、心动过速、房颤及其他心律失常、血压降低、血压升高。血液系统:凝血功能障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增多症、全血细胞减少、嗜碱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嗜酸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增多、粒细胞增多、单核细胞增多、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肾脏及泌尿系统:血尿、尿失禁、BUN值升高、血清肌酐升高、间质性肾炎、肾衰竭。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本品时可出现脑病反应,如意识模糊、癫痫发作。其他:眼睑水肿、眼干、视物模糊、关节痛、肌无力、肌痛、耳鸣。生殖器和肛门瘙痒(包括外阴瘙痒,生殖器瘤和阴道炎)。白色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 【禁忌】1.头孢唑林过敏者禁用。2.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对青霉素或其他β-内酰胺类药物有严重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大鼠、小鼠和兔的生殖毒性研究中未见由于头孢唑林导致的生育力受损或对胎仔的损害。然而,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充分及受控良好的研究。由于动物生殖试验并不能总是预测人类的反应,因此本品应仅在明确被需要时才可使用。剖宫产前应用头孢唑林,脐血中药物浓度大约是母体药物浓度的1/4~1/3。本品对胎儿似乎并无不良影响。哺乳期妇女本品乳汁中含量低,但哺乳期妇女用药时仍宜暂停哺乳。
- 【药物相互作用】大鼠、小鼠和兔的生殖毒性研究中未见由于头孢唑林导致的生育力受损或对胎仔的损害。然而,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充分及受控良好的研究。由于动物生殖试验并不能总是预测人类的反应,因此本品应仅在明确被需要时才可使用。剖宫产前应用头孢唑林,脐血中药物浓度大约是母体药物浓度的1/4~1/3。本品对胎儿似乎并无不良影响。哺乳期妇女本品乳汁中含量低,但哺乳期妇女用药时仍宜暂停哺乳。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大鼠、小鼠和兔的生殖毒性研究中未见由于头孢唑林导致的生育力受损或对胎仔的损害。然而,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充分及受控良好的研究。由于动物生殖试验并不能总是预测人类的反应,因此本品应仅在明确被需要时才可使用。剖宫产前应用头孢唑林,脐血中药物浓度大约是母体药物浓度的1/4~1/3。本品对胎儿似乎并无不良影响。哺乳期妇女本品乳汁中含量低,但哺乳期妇女用药时仍宜暂停哺乳。
- 【老年患者用药】在一项920例接受头孢唑林治疗的临床试验中,313例受试者(34%)为65岁及以上,138例受试者(15%)为75岁及以上。本品在这些老年受试者的安全性与有效性与年轻受试者相比,总体上没有差异。其他临床报道未见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但不能排除少数老年患者对本品更敏感的可能性。本品由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毒性反应的风险可能更大。老年患者通常由于肾功能减退,因此本品在老年人中T1/2较年轻人明显延长,应按肾功能变化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 【生产厂家】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824
- 【药品本位码】86900792000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