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辛伐他汀咀嚼片
- 【商品名/商标】
捷芝
- 【规格】10mg*12片
- 【功能主治/适应症】
高胆固醇血症 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当饮食控制及其它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可予辛伐他汀治疗。辛伐他汀不但可降低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而且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及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比率。 在高胆固醇血症与高甘油三酯血症并存而以高胆固醇血症为主的患者,辛伐他汀可降低胆固醇水平。 冠心病 对于冠心病合并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辛伐他汀适用于: ---降低死亡的危险性 ---降低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塞的危险性 ---降低因冠脉事件需要进行心肌血管再通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经皮气囊冠状动脉成形术)的几率 ---延缓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进程,包括减少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形成
- 【用法用量】本品应咀嚼后服用。 病人在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维持。 1.高胆固醇血症: 一般起始剂量为每天10mg,晚间顿服。对于胆固醇水平轻-中度升高的患者,起始剂量为每天5mg。若需调整剂量,应间隔四周以上,最大剂量为每天40mg,晚间顿服。 应定期监测胆固醇水平,如果胆固醇水平明显低于目标范围,应考虑减少辛伐他汀的剂量。 2.冠心病: 冠心病患者可以20mg/日为起始剂量。如需调整剂量,应间隔四周以上,最大剂量为每天40mg,晚间顿服。 3.合并用药: 辛伐他汀单独应用或与胆酸螯合剂协同应用时均有效。一般情况下应避免与贝特类或烟酸类药物同时应用。同时服用免疫抑制剂(如环孢菌素)的患者,辛伐他汀的起始剂量应为5mg/天,当剂量超过10mg/天时,应严密监测。 4.肾功能不全的病人: 由于辛伐他汀主要经胆汁排泄,经肾脏排泄的量很少,故中度肾功能不全病人不必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分)的患者应慎用本品,此类病人的起始剂量应为5mg/天,当剂量超过10mg/天时,应严密监测。
- 【禁忌】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 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者。 怀孕及哺乳期妇女。 禁止与四氢酚类钙通道阻滞剂米贝地尔合用。
- 【注意事项】1. 肌肉作用: 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偶尔会引起肌病,表现为肌肉疼痛或无力并伴有CK显著升高(高于正常值上限的10倍) 。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肌红蛋白尿症的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横纹肌溶解罕见报道。北欧辛伐他汀生存研究中,在中位数5.4年期间,1399名每天服用辛伐他汀20mg的患者中出现1例肌病,而822名每天服用辛伐他汀40mg的患者中没有出现肌病。在两项为期6个月的临床对照研究中,436名服用辛伐他汀40mg的患者中出现1例肌病,而699名服用辛伐他汀80mg的患者中出现5例肌病。辛伐他汀与某些药物合并治疗会增加肌病危险,上述研究设计排除了其中的部分药物。 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肌病: 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与单独用药即可引起肌病的药物合并使用时,会增加肌病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这些药物包括吉非贝齐和其它贝特类,以及降脂剂量(≥1g/天) 的烟酸(尼克酸) 。 此外,血浆中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活性的增高也会增加肌病的危险。辛伐他汀和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由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3A4(CYP3A4) 所代谢。一些在治疗剂量对此代谢途径有明显抑制作用的药物能增高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的血药水平,因而可能增加肌病的危险。这些药物包括环孢菌素、抗真菌唑类伊曲康和酮康唑、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红霉素和克拉霉素、HIV蛋白酶抑制剂以及抗抑郁药奈法唑酮。 降低肌病的危险性: (1) 一般措施: 应在开始辛伐他汀治疗时,将肌病的危险告知患者并嘱咐他们及时报告原因不明的肌肉疼痛、触痛或无力。患者的CK水平高于正常值上限10倍并伴有原因不明的肌肉症状即表明是肌病。如果诊断或怀疑为肌病,应终止辛伐他汀治疗。对于大多数病例,及时终止治疗后,肌肉症状和CK增高都会恢复。 很多横纹肌溶解患者有合并症病史。一些患者有肾功能不全史,这通常是长期糖尿病的继发症。对这样的患者,增加剂量时应慎重。同时,由于不能确知短期中断治疗的不良继发症,在较大的外科手术前数天以及发生较严重的急性内科或外科疾病时,应停止辛伐他汀治疗。 (2) 减少由药物相互作用(见上述) 引起肌病危险的措施。 在打算用辛伐他汀与其它任何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做联合治疗时应权衡利弊,并且应仔细监测患者的肌肉疼痛、触痛或无力的 【孕妇用药】因为动脉粥样硬化是慢性过程,所以妊娠期停用降脂药对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的长期治疗效果影响甚少。而且,胆固醇及其生物合成途径的其它产物是胎儿发育的必需成份,包括类固醇和细胞膜的合成。因为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辛伐他汀能降低胆固醇及其生物合成途径的其它产物的合成,所以孕妇禁用辛伐他汀。在育龄妇女中,辛伐他汀只能用于那些怀孕可能性很小的妇女。若妇女在服药过程中怀孕,则应立即停用辛伐他汀并被告知对胎儿可能造成的损伤。 目前还不了解辛伐他汀及其代谢产物是否经人乳分泌,因为许多药物经人乳分泌,且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所以服用辛伐他汀的妇女不宜哺乳(请参阅禁忌)。
- 【生产厂家】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1154
- 【生产地址】安徽省明光市管店经济开发区290号
- 【条形码】6931762500030
- 【药品本位码】8690431700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