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氨酚伪麻那敏咀嚼片
- 【商品名/商标】
凡诺
- 【规格】88mg*36片
- 【生产厂家】北京康蒂尼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250
- 【药品本位码】86900073000047
【药品名称】氨酚伪麻那敏咀嚼片
【成 分】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6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性 状】本品为白色片。
【适 应 症】适用于儿童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周身疼痛、鼻塞、流涕、流泪、打喷嚏等症状。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5~6片,每4~6小时一次,咀嚼服或加以溶化后口服。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一日次数
2~3 12~14 1~1.5 每4~6小时服一次,咀嚼或加
4~6 16~20 2 水溶化后服。
7~9 22~26 3
10~12 28~32 4
【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嗜睡、多汗、头晕、皮疹、恶心、乏力、口干等。
【禁 忌】对本品任一组成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8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患有慢性肺病引起的呼吸困难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避免用药过量。
【贮 藏】密闭保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250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0073000047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氨酚伪麻那敏咀嚼片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and Chlorpheniramine Maleate Chewable Tablets
商品名 凡诺
生产单位 北京康蒂尼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顺康路 60 号
规格 对乙酰氨基酚80mg,盐酸伪麻黄碱7.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9-15
编号 京20100025
企业名称 北京康蒂尼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莉
企业负责人 马松江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
分类码 HabZb
生产范围 片剂、硬胶囊剂、丸剂(水蜜丸)、酊剂、中药提取、原料药(罗红霉素、奥美拉唑钠)*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18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17
省市 北京
生产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顺康路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