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不开低价药导致廉价好药退市

2012-02-03 17:13:34    来源:  作者:

  虽然中标的廉价药被停产,但它们却往往以新的外表被企业重新包装上市。原本几毛钱的氯霉素滴眼液,变身为包装精美的精装药品,售价立刻升为7.6元。同样“变脸”之后的黄连素售价多在6元或12元,而不是一两块钱一包。有人这么总结其中的“伎俩”:刚给某种颗粒剂定了价,马上出来咀嚼片;水针刚有了价,立即有了粉针;糖浆变成混悬液,蜜丸变成水丸,水丸又变成滴丸,类似例子举不胜举。

  医疗机构为何会冷落廉价药品的原因

  “以药补医”让“非营利”转为“营利”

  在中国,医院的经费来源,即所谓的补偿机制主要有3种:财政拨款、医疗服务收入和药品收入。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政投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逐年减少,一些大医院只占到几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目前这个比例在全国平均不足10%。由于医疗服务定价明显偏低,医生的技术劳务价值没有得到应有体现,使得医院仅靠医疗服务收费根本不能弥补经营成本。因此,政策上允许医院以15%的药品进销差价来弥补亏空,这就是通常所讲的“以药补医”的补偿机制。

  “以药补医”机制使医院获得了通过出售药品获得盈利的合法权力,使得药品销售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经济利益直接相关。此口一开,医院自然会充分利用这一政策谋取收入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国内的公立医院虽名为非营利性医院,但几乎所有医院都变成了从药品销售中获利的营利性机构。近几年在医院的总收入中,药费收入占60%左右,少数中小医院高达70%至80%,药品销售成为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在药品的使用上,基本上是哪种药品给医院带来的净收入多,医院购进和销售这种药品的积极性也就越大。尤为恶劣的是,为了增加售药收入,医院、医生诱导患者过度使用药物,即所谓的开“大处方”,造成药物滥用。比如,抗生素在医院环节的差价率大都高于30%,近几年医院药费收入排在前5位的都是抗生素,抗生素销售收入占医院药费总收入的30%以上,抗生素滥用现象十分严重。据调查,我国每年有8万人死于抗生素滥用。

  高价偏好决定品种生死

  政策明文规定医院的购销差价率不能超过15%。然而,这一本意是控制药品零售价格的管制措施,实际的实施效果是扭曲了医院的药品购销行为,使得医疗机构严重偏好购销高价药品,排斥廉价药物,最终显著抬高了零售药品的价格。这一结果并非中国独有,发达国家的管制经验早已表明,收益率管制会诱导被管制企业做大或夸大成本,因此会扭曲被管制企业的行为,严重抑制被管制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积极性。中国台湾在1995年之前,也对医疗机构加价率进行行政管制,规定医疗机构购销加价不能超过20%,结果也导致医疗机构严重偏好使用高价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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