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购销加价率管制之所以导致医院倾向于购销高价药品,原因并不难以理解:(1)由于药品加价率存在上限约束,因此批发价越高的药品,医院的批零加价收益越大:批发价格10元的药品,医院的加价收益最多只有1.5元,而批发价格100元的药品,医药的加价收益可以达到15元。(2)为了表面上不违背加价率管制而又尽可能获得最大卖药收益,医疗机构利用在药品零售环节的买方垄断地位和药厂合谋抬高药品批发价,这样一方面医疗机构可以合法获得更大的购销加价收益;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可以通过药厂返利,也就是折扣回扣形式获得更多的卖药收益。这样一来,医疗机构实际获得的卖药收益显著超过了政策规定,同时表面上又没有违背政府的购销加价率管制。由此可见,正是加价率管制政策,导致了医疗行业药品折扣行为的产生和泛滥。
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的药品市场特别是由医院控制的这部分市场,存在“药品价格越高、医院的药品购销量越大”这样一种表面看来相当反常的现象。正是因为这一原因,导致目前施行的医院用药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事与愿违。
在目前的招标制度下,规定同一品种药物存在3个中标厂家,因此临床用药的选择性很大,替代品很多。医院普遍采取在中标的同类药品中,优先选购价格高或折扣(回扣)大的药品的做法,而低价中标药品由于价格低、回扣少或没有回扣,医院拒绝进货。这一现象在业内称之为“死标”。这使得一些在降价后成本与零售价格接近的廉价药品,如青霉素,基本上从医生的处方中消失了。
由于医院控制了药品零售的80%,从而主导了药品市场,而且由于患者缺乏必要的医药专业知识,无法自主选择药品,只能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因此,医生对药品的需求便替代了患者对药品的需求。只要某种药品不在医生处方中出现或出现的机会很小,这种药逐渐“退出”医院市场也就在所难免了。因此,医院的处方量决定着一个品种甚至一个厂家的生死,“死标”现象使得一些疗效可靠的常用药品因价低利薄被人为地逐出市场,不但医院不愿意进货,而且药店也不愿销售,往往使厂家不得不停产这种药品。
医院的上述药品购销行为诱使制药企业抬高药品批发价格,一方面满足医疗机构购买高价药品的偏好,另一方面留出更大的利润空间用于以高额回扣、折扣的方式向医院返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