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汉语拼音:xiaoerkechuanlingkoufuye
【成 份】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适 应 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规 格】 10ml*6支
【禁 忌】
【作用类别】 本品为儿科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0979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471000251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吉林市船营经济开发区吉长公路北线8号
规格 每支10毫升
剂型 合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4-29
编号 吉20110103
企业名称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安继财
企业负责人 安继财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经济开发区吉长公路北线8号
分类码 Zb
生产范围 水蜜丸 、水丸 、浓缩丸 、散剂 、合剂 、糖浆剂 、硬胶囊剂*蜜丸*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吉林省
生产地址 吉林市船营经济开发区吉长公路北线8号*吉林市船营经济开发区吉长公路北线8号*
adm0008于2012041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