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7effe89c发表于 2020-07-30 16:44:03
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2019年第4期,总第54期)中,涉及到标示为生产的正柴胡饮颗粒。江苏省药品监管局南通检查分局对企业留样抽检合格。
药品名称:正柴胡饮颗粒
批号:41180425
规格:每袋装3克(无蔗糖)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检查(装量差异)
被抽样单位:安徽华源康瑞医药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单位: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检验机构:淮北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检验目的: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专项
备注:江苏省药品监管局南通检查分局对企业留样抽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