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唐人医药销售劣药桑寄生案被处罚

2024-05-15 15:24:42    来源:辽宁省药监局  作者:

辽宁省药监局在2024年4月28日发布的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4年第11期)中,锦州唐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桑寄生案的详情如下:

案件名称:锦州唐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桑寄生案
处罚决定文书号:辽药监(稽七)罚〔2024〕2号
被处罚企业名称:锦州唐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700MA0QCXH20B
法定代表人:牟良平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劣药“桑寄生”。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148.7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148.75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4年4月22日履行完毕。
作出处罚的日期:2024-04-15

经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锦州唐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已发布清算组备案信息,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30日,详情如下:

企业名称:锦州唐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10700MA0QCXH20B
登记机关:锦州松山新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算组备案日期:2023年10月31日
清算组成立日期:2023年10月30日
注销原因:因合并或分立
清算组办公地址:沈辽中路65甲号(4门)二层
清算组联系电话:13669790841
清算组负责人:蓝波
清算组成员;牟良平,辽宁健之佳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刘强,蓝波,宋学金,李恒,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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