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康达大药房销售劣药桑寄生被处罚

2024-05-15 15:28:39    来源:辽宁省药监局  作者:

辽宁省药监局在2024年4月10日发布的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4年第9期)中,丹东康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桑寄生”案的详情如下:

案件名称:丹东康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桑寄生”案
处罚决定文书号:辽药监(稽六)罚〔2024〕4号
被处罚企业名称:丹东康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6007367455151
法定代表人:牟良平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劣药“桑寄生”,货值金额45.84元,违法所得45.84元。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45.84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4年4月9日履行完毕。
作出处罚的日期:2024-04-03

经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丹东康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已发布清算组备案信息,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31日,详情如下:

企业名称:丹东康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106007367455151
登记机关: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算组备案日期:2023年10月31日
清算组成立日期:2023年10月30日
注销原因:因合并或分立
清算组办公地址:沈辽中路65甲号(4门)二层
清算组联系电话:13669790841
清算组负责人:蓝波
清算组成员:刘强,宋学金,牟良平,李恒,万玲,辽宁健之佳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蓝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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