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就药品管理举行立法听证会
“药品先后降价了20 多次,我们老百姓还是没有感觉到实惠。”
“药品价格的趋势总的来说还是下降的,降价的成果我觉得不应该否定。”昨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就《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共有23 名听证陈述人和8 名旁听人参加了听证会。听证陈述人来自各行各业,除了药品企业代表外,还有律师、医生、老师等。
听政会上,听证陈述人就“药品购销记录实行电子化管理及其法律责任是否合理可行”、“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以及如何通过立法遏制药价虚高、加强药品广告监管、维护用药者合法权益等内容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3 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 次会议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根据审议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随后组织了药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方面的专家座谈,听取对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专委还开展了立法调研。此次听证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将把听证陈述人的意见整理成听证报告,报送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审议和修改法规草案的重要依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凡,秘书长范兴元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部分成员作为听证人参加了立法听证会。
听证者“开方”为药价“降温”
消费者:给药品办个价格身份证
“为什么我们消费者感觉不到药价在降呢?”昨日,72 岁的听证陈述人郑本端直指药价虚高,对此,药品经营企业和销售企业也是各有说法。